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2年度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
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与补贴标准
检出的病害猪、病害及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按照每90公斤为一头猪折合计算;病害猪损失补贴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每头80元。
送至屠宰企业时已经死亡的生猪不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只享受无害化处理补贴。
(二)无害化处理程序
1、屠宰企业填写无害化处理记录表。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检出病害活猪、死因不明的生猪,企业填写《青岛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企业填写《青岛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表》;送至屠宰企业时已经死亡的生猪(途亡生猪),企业填写《青岛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2、无害化处理厂严格无害化处理。对检出的病害猪、病害及不可食用生猪产品、途亡生猪,每月月初由专职无害化处理收集员到各屠宰企业集中收集,分别填写无害化处理四联单,一份单据留给屠宰企业,一份报辖区动监站,一份报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科,一份随产品送至青岛益民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备案留存。
3、官方兽医加强无害化处理过程监管。对病害猪、病害及不可食用产品无害化处理时,无害化处理厂开启监控装置在驻厂官方兽医全程监督,对无害化处理过程全程录像。驻厂官方兽医对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记录表格签字确认,拍照留存备查。
4、屠宰企业及时填报相关信息。每月5日前,屠宰企业要按照《青岛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要求,填写上月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加强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和病害产品数量的核实,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屠宰企业。
(二)准确核实无害化处理数量。要积极会同财政部门组成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验收组,认真核实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和不可食用产品数量,对照无害化处理台账和报表,逐头逐批产品核实无害化处理情况,确保无害化处理数量真实。要建立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档案,所有报表填写须真实、及时、完整、规范,按年度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三)强化监督与管理。要对申报无害化处理补贴数量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冒领、骗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设立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区农业农村局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监督电话:84176168
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