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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2025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申请指南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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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参与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使用的疫苗瓶经二维码扫描与国家兽药监管信息平台比对符合要求;畜禽免疫档案详实、齐全,按规定加施免疫标识;自觉接受省、市、区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效果随机抽样检测,经监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补助资金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养殖场户必须开展免疫效果自评,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开展检测评价,补助期内至少提供1次检测报告,每次检测样品量不少于30份。

最高补贴免疫次数:原则上,养殖场同一月龄和批次的蛋鸡,一年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次数最高不得超过4次;猪、牛、羊一年免疫口蹄疫的次数最高不得超过3次;鸭、鹅等水禽一年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次数最高不得超过3次;饲养期超过70天的小公鸡、本地肉用土鸡一年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

补贴范围:“先打后补”补贴的病种及疫苗种类。强制免疫病种包括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亚型)和牲畜口蹄疫(O型、O+A型)。疫苗种类:国家批准的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禽流感(H5+H7)三价DNA疫苗或者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二价灭活疫苗;牲畜口蹄疫(O型、O+A型)强制免疫灭活疫苗(含多联苗)或者合成肽疫苗。

补贴标准:补助标准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和青岛市财政局确定,今年的补助标准是: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亚型)0.3元/毫升、牛羊A型+O型口蹄疫1元/毫升(2元/头份)、猪O型口蹄疫浓缩苗0.8元/毫升、猪O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1.6元/毫升。按照强制免疫政策、免疫程序有关规定,对实际使用的疫苗数量进行补助。

不予补贴的情况:对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动物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或者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免疫不规范引发动物疫情的,或者购买使用的强制免疫疫苗不在有效期内的,或者无详实免疫记录和档案的,以及在“先打后补”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当批次“先打后补”补贴资格。由镇(街道)组织农业服务中心业务人员会同基层动质站防疫协管员进行兜底免疫服务的不纳入补贴范围。饲养期在46天以内的白羽肉鸡、肉鸭等,考虑到疫苗代谢时间和食品安全因素,只推荐免疫新城疫和禽流感二联弱毒苗,不纳入“先打后补”补贴范围。

申请程序:按照依申报而补助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户在开展强制免疫后,及时通过手机搜索“智慧畜牧服务”微信小程序,按照指引内容填写申报“先打后补”信息。养殖场户通过手机申报后,辖区基层动质站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畜禽养殖场户“先打后补”申报材料的在线和实地初审。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养殖场户“先打后补”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后,由黄岛区政务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程序将疫苗补助资金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发放到位。

申请材料:进入“智慧畜牧服务”微信小程序,按照指引内容填写申报“先打后补”信息,包含签订强制免疫承诺书、免疫原始记录、免疫畜禽群和使用完的疫苗空瓶张片。

咨询电话: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科0532-88186765

    隐珠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8186038

    大村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5112646

    六汪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2152878

    王台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3130190

    大场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7143875

    泊里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4185551

    灵珠山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58718528

    张家楼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4130256

受理单位: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科、各基层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

办理时限: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按程序将疫苗补助资金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发放到位

联系方式: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科0532-88186765

    隐珠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8186038

    大村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5112646

    六汪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2152878

    王台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3130190

    大场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7143875

    泊里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4185551

    灵珠山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58718528

    张家楼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0532-8413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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