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麦积极性,确保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4〕13号)要求,现就做好西海岸新区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区各类种麦主体(含种麦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核定方案,确保小麦种植核定面积真实、准确,维护好各类种麦主体利益。
要通过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介,采用明白纸、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麦主体了解掌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面积核定办法及有关责任,引导种麦主体按时据实申报。要进一步明确镇街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镇街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宣传发动,面积核定、信息公示和录入等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
二、把握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
全区范围内种植的小麦面积(含农户自营土地、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村集体土地、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一)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由各镇街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二)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三)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四)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五)种植饲用小黑麦等品种且用于青贮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六)小麦种植后,后期又耕翻、毁麦,用于青贮或改种其他作物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七)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
三、明确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一)种植主体自报告。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麦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当地生产实际,合理确定上报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类种麦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麦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植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街,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镇街审核。镇街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经审核无误后,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上传(系统使用另行部署),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镇街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街、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政府。由镇街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镇街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一并上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
(五)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区农业农村局对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区财政局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要于4月13日前结束,镇街要及时填写《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4月13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六)区财政局及时发放补贴。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于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库款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农户。对发放过程中,因最终核定的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超出2023年实际补贴的小麦种植面积,导致按120元/亩最低补贴标准落实扔存在资金缺口的,由区财政先行垫付,市财政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
(七)发放情况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及时汇总整理各镇街核定的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区财政垫付(含佐证材料)等情况(附件2),于2024年7月25日前联合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提升耕地地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涉及面广、惠及农民众多,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各镇街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扎实做好补贴发放管理各项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种麦主体直接受益。要强化补贴管理发放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信访问题较多的区域。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统计表
2.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农机管理科 魏天宇 88191389
区财政局农业科 戚原硕 8697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