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青岛西海岸新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8-23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鲁财农〔2022〕11号)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字〔2022〕7号)、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青岛西海岸新区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以及以农业产业为主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建设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及农产品产地加工、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配套设施,原扶贫衔接资金项目提质增效等。支持农产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购买技术服务。支持发掘利用当地资源、改造盘活现有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该类项目提报时要详细论证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二)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鼓励在科学规划、统筹谋划的基础上,采取分领域推进的方式,解决符合资金用途的1-2项突出短板,或者统筹相关领域资金,集中连片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衔接资金支持的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要避免与其他渠道的资金重复安排。该类项目提报时要详细论证项目实施必要性。

(三)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支持实施防止返贫综合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四)负面清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包括:

1.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偿还债务本息和垫资等;

2.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有稳定、固定资金渠道的综合保障措施等;

3.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

二、实施主体

(一)镇村项目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村庄的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项目,单村项目可以行政村或镇街作为项目申报建设单位(申报实施主体),跨村联村项目原则以镇街为申报建设单位。单个乡村建设类项目原则覆盖1个行政村。对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相对简单、技术要求不高的乡村建设项目,鼓励由村级组织自行实施。

(二)部门项目。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雨露计划补助、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项目管理费等政策补助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实施。

三、入库程序

(一)申报。村项目,由行政村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在村内公示后上报至镇街;镇街建设项目,镇街根据行政村建设需求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征求覆盖村意见;政策补助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项目申请书。

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需要,编制本行业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明确衔接资金支持重点、项目支持对象、项目入库程序等有关要求,推动项目库共建共享。

(二)审核。镇街要对镇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其中对镇街建设项目,经镇街政府会议研究审核后须在项目覆盖村公示。镇街将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其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报送工委组织部门)。政策补助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自行审核。

(三)审定。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经行业主管部门论证通过的拟入库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纳入项目库。

四、完成时限

(一)逐级申报。1010日前,完成镇街申报

(二)论证审定。1110日前,完成区级项目入库论证审定等工作。

(三)公示公告。11月30日前,完成区级项目库公示、公告。

五、严把入库项目质量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层层压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业务人员现场核查”的项目入库责任机制,确保项目入库程序规范,资料真实准确,联农带农富农机制论证充分,项目实施质量高、带动力强、目标绩效优。

(二)精准筛选。各相关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充分征求群众和项目意向方意见基础上,按照各级关于衔接资金使用方向的相关政策规定科学规划项目,精准确定项目,避免出现项目因意见不一致导致后期产生重大变更或无法实施问题,严禁申报涉及负面清单的项目。要合理确定入库项目资金规模,对衔接资金超过400万元的乡村建设类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产业发展项目要充分论证、从严把关、审慎确定。每个镇街乡村建设类项目入库不超过3个(收回资金项目和衔接推进区项目除外)。拟申报省级衔接推进区的衔接资金项目(入库项目资金数不少于5000万元)、收回资金项目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一并纳入项目库范围。

(三)规范编制。项目单位要规范编制项目申请书,结合实际论证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明确项目拟实施具体内容,细化项目投资概算,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为增强与其他乡村建设项目区分,拟利用衔接资金入库项目名称后面加“(衔接资金)”,收回资金项目名称后面加收回资金)”,衔接推进区内项目名称后面加“推进区项目1、2、3---

(四)前置审查。项目单位提交入库项目申请时,应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项目产权要明晰,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要符合要求,确保项目能够规范实施。原则上不在第三方流转的土地园区内实施产业项目,确需实施的要协议明确土地来源、建成资产归属及管护经营等内容,确保项目产权明晰。

(五)严格论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合规性、可行性、建设内容等进行论证,重点审核是否符合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土地政策,联农带农机制是否完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等。对投资规模大、项目建设内容复杂的项目,将单独组织论证,确保入库项目质量。

(六)严格纪律。在项目申报入库全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把政策标准,严守廉政底线,不得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禁止重复、多头申报项目套取、骗取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