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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2027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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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2027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2027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评审、入库工作,严格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库管理,提高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效益。

(二)政策依据

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7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青岛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2026〕1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南。

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制本行业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入库指南,明确资金支持重点、项目支持对象、项目入库程序等有关要求,推动项目库共建共享。

(三)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申报纳入2027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库的所有项目,包括村申报项目、镇街统筹项目、行业部门统筹项目。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帮扶项目回收资金)只能从入库项目中择优安排,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

主要包括:产业发展项目(包含中央和市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乡村建设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等)、就业项目(重点帮扶群体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巩固“三保障”项目(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管理费等项目。拟申报第六批省级乡村振兴片区的同步编制乡村振兴片区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一同报送,片区内拟实施的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一并纳入项目库范围,入库项目资金数不少于3000万元。回收资金实施的项目,执行常态化帮扶资金用途、负面清单、联农带农、资产管护等各项管理规定。

二、支持方向

(一)产业发展类(优先支持)。重点支持新质生产力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优势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类项目;支持强链延链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配套用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及农产品产地加工、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销售等产业配套设施,原帮扶资金项目提质增效等。支持发掘利用当地资源、改造盘活现有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入库项目必须把带动当地群众(特别是重点帮扶群体)增收作为核心目标,明确带动人数、受益方式。

(二)乡村建设类。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薄弱村,因地制宜补齐农村路水电等设施短板,支持改善村内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饮用水、用电、通讯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三)其他相关领域。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安排公益性岗位、“雨露计划”补助,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实施一次性交通补助等。

(四)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严格按照省、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从到区帮扶资金中按不超过2%比例统筹安排,仅限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确权到村公益性帮扶项目资产管护维护等与项目管理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五)负面清单。与常态化帮扶工作无关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得实施单纯追求收益分红的项目,不得购买已建成的项目,不得实施使用年限短、更新淘汰快、绩效目标差的购买设备类项目,不得为企业无偿配套建设水、电、路等设施,不得用于原项目维修管护等。

严禁申报属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公共卫生、养老保险、文化)类项目;严禁申报与其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重复支持的项目;严禁将帮扶资金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支出;不得申报明确应当由地方履行支出责任的项目。

三、申报主体

(一)镇村项目。对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项目,单村项目可以行政村或镇街作为项目申报建设单位(申报实施主体),跨村联村项目原则上以镇街为申报建设单位,一般情况下不实施联镇建设项目。单个乡村建设类项目原则覆盖1个行政村。对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相对简单、技术要求不高的乡村建设项目,鼓励由村级组织按照规定自行实施。

(二)部门项目。对重点帮扶群体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管理费等政策补助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实施。

四、入库程序

(一)申报。村项目,行政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在村内公示后上报镇街;镇街建设项目,镇街根据行政村建设需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征求覆盖村意见。

(二)审核。镇街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经镇街政府会议研究审核后在项目覆盖村公示,审核后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请书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其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报送工委组织部)。政策补助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自行审核。

(三)审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把关(其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由工委组织部会同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含政策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报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项目库并予以公告。

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示公告要求,各环节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帮扶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入库项目3年内未启动实施的自动出库,再次入库须按照新项目重新履行全部申报、评审、审定程序。

四、完成时限

(一)逐级申报。10月28日前,完成镇街申报。

(二)论证审定。11月20日前,完成区级论证及审定

(三)公示公告。12月20日前,完成区级项目库公示、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五级书记抓常态化帮扶责任,层层压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业务人员现场核查”的项目入库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入库程序规范,资料真实准确,联农带农机制论证充分。

(二)明确项目入库规模。每个镇街乡村建设类项目入库数量不超过3个(收回资金和省级乡村振兴片区内项目除外)。合理确定单个入库项目的资金规模,对投资规模超过400万元的乡村建设类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产业发展类项目要加强论证、从严把关、审慎确定。

镇街统筹实施的产业项目要根据投资规模,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合理确定项目覆盖行政村数量,避免过于分散,同时一并对周边进行谋划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场景。

(三)规范申请书编制。各单位要增强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分析,明确项目拟实施具体内容,细化项目投资概算。入库项目必须设置可量化绩效目标,完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重点突出重点帮扶群体增收、就业等效益指标;产业项目要编制完整联农带农方案,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可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入库申报材料必须明确资产拟确权对象、后续管护责任主体以及管护经费来源;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年度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金额。

(四)加强前置审查。项目单位提交入库项目申请时,应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项目产权要明晰,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要符合要求,确保项目能够规范实施。原则上不在第三方流转的土地园区内实施产业项目,确需实施的要协议明确土地来源、建成资产归属及管护经营等内容,确保项目产权明晰。对拟由第三方运营的产业发展项目镇街要在入库论证前完成尽职调查。

(五)严格论证工作。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合规性、可行性、建设内容等进行论证,重点审核是否符合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土地政策,联农带农机制是否完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等。要结合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分类发展要求,对待盘活、调整类帮扶产业项目数量较多的同类别项目,要谨慎新增项目。对烘干塔、冷藏库等服务类项目,要结合已有建设情况,统筹论证设施的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防止建设过剩造成闲置。对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复杂的项目,在区级论证基础上由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提级综合论证。项目一经入库,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六)严格工作纪律。在项目申报入库全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把政策标准,严守廉政底线,不得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禁止重复、多头申报项目套取、骗取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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