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岛市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建设青岛市和美乡村100个,着力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建设内容
(一)做好项目工程设计。各区(市)统筹年度任务,组织有资质的乡村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结合村庄建设需求,绘制实用性工程设计图纸,明确设计规模、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风貌控制要求等。
(二)完善农村公益设施。推动村庄水、电、气、路、暖、通信、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完备度。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村容村貌提升,确保村庄建设规划有序,村庄环境及庭院干净卫生,引导群众房前屋后适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断壁残垣、黑臭水体,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
(四)健全农村公共服务。合理布局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推进乡村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度。
(五)加快产业发展。立足实际,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民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增收,提高乡村宜业水平。
(六)强化乡村治理。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广清单制、积分制、“信用+”等,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加强法治教育,建设清廉村居。完善村规民约,持续推动移风易俗。
三、实施程序
和美乡村以项目建设为主要载体,项目建设周期1年,实行目标任务到区(市)、权责落实到区(市)、资金奖补到区(市)的工作实施机制。
(一)村庄遴选。按照村(社区)申报、镇(街道)审核、区(市)审定原则确定建设项目。镇(街道)根据村庄申报意愿和申报条件,提出和美乡村建设申请。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年度建设计划,择优确定市级和美乡村建设年度村庄名单,报市级备案。区(市)负责加强项目论证和建设统筹,将和美乡村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等方案规划相衔接,优先实施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有利于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原则上村庄人口规模不低于200户;城市建成区内村庄、列入五年内拆迁规划村庄、房屋闲置率超过30%的村庄,以及已纳入以往年度奖补范围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移民村和市级财政奖补超过200万元的自然网格村,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方案编制。村庄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由镇(街道)负责组织编制,包含村庄基本情况、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情况(包括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期限、绩效目标、保障措施等)、必要的附件和附图,镇(街道)政府对村申报的拟建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审核。实施方案由村级组织负责征求本村党员群众意见,经村级组织讨论研究并报镇(街道)同意后,以适当形式在村内进行公示。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报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由区(市)政府批复实施。批复情况经区(市)农业农村局转报市级备案。项目批复后,项目法人应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推进项目实施,原则上不得调整。对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按程序履行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三)过程管理。区(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建设时序统筹,加强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项目统筹实施和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区(市)有关行业部门承担行业项目实施管理责任。
(四)建设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建设单位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和美乡村建设情况报告。区(市)组织有资质的机构或部门开展工程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将验收报告、审计报告呈报市级备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区(市)综合验收通过的村庄进行抽查,实地抽查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进行,形成市级考评报告。
(五)资金执行。项目联合验收后,区(市)农业农村局向本区(市)财政部门提出财政资金清算申请。各区(市)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四、政策支持
(一)补助方式。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市级财政对纳入2025年创建范围并通过验收考评的市级和美乡村予以奖补。重点支持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开展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奖补标准。1.对平度市、莱西市的市级和美乡村奖补标准,以区(市)为单位,竣工决算审计值村均达到400万元的,市财政按照村均200万元予以奖补;达不到400万元的,市级奖补资金按照比例相应扣减。2.对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和胶州市的市级和美乡村奖补标准,以区(市)为单位,竣工决算审计值村均达到400万元的,市财政按照村均100万元予以奖补;达不到400万元的,市级奖补资金按照比例相应扣减。
(三)负面清单。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门墙亭廊栏”等景观工程及形象工程、单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及其他不符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支出等。项目实施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
五、管护机制
(一)落实管护主体。和美乡村建设中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各类项目资产、基础设施,应及时进行确权登记。区(市)政府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要求,明确和美乡村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镇政府(街道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村级组织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负责加强日常管理。
(二)强化行业监管。和美乡村建设中形成的各类基础设施,按职责分工,纳入区(市)相应主管部门日常指导范围。区(市)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相应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负有监管责任,要按照城乡基础设施一体设计、一体建设、一体管理的原则,制定本领域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等,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区(市)供水、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
(三)加强日常监管。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加强日常指导、督促检查。镇(街道)负责项目日常监管、资金使用合规,做好标识规范管理和建管档案归档存档;负责在村内设立项目公开标识牌,标识牌应载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时间安排、承建单位、资金额度、管护责任单位、区(市)监督电话。区(市)将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公示、预决算、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竣工、审计(审查)报告、验收报告、资金拨付以及项目建设前中后对比图片、影像等工程建设相关资料按规定收集归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和美乡村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强化政策举措,压实建管责任,确保和美乡村建设干一个、成一个。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区(市)要切实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拨付资金。镇(街道)要落实资金查重责任,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审核把关。
(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要充分考虑并尊重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和意愿,保障村民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广泛发动、积极引导、有效组织村民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坚持建管并重,注重工作协同,长期稳定发挥引领效用。
(四)加强调度总结。建立项目建设调度机制,各区(市)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定期向市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总结提炼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推介。
附件:2025年青岛市和美乡村建设计划
附件
2025年青岛市和美乡村建设计划
|
区(市) |
计划数量 |
|
总计 |
100 |
|
崂山区 |
2 |
|
西海岸新区 |
21 |
|
城阳区 |
2 |
|
即墨区 |
21 |
|
胶州市 |
19 |
|
平度市 |
25 |
|
莱西市 |
10 |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