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创新创优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399号;邮编:266400;电话:0532-85161868、88183539;电子邮箱:qdxhaxqnync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工作,扩大公众参与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后,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精神要求,成立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局办公室为责任科室,明确局办公室一名人员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将办公地址和电话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统一公开。
不断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并印发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流程》《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和程序等。
(二)扎实开展工作
积极安排人员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和培训,并严格按照会议培训要求和局领导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有关工作。
1.公文审签方面。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公文签发单设立公开属性栏。须填写政务公开审定责任人,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公开。
2.机构设置公开。机构改革后,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统一公开我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单位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内设机构及其电话和职能信息、基层站所执法中队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方面
1.编制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2.结合《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
3.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出现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办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4件(主办16件,协办8件),政协委员提案49件(主办30件,协办19件),全部按时办结,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因政务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创新创优工作
1.借力平台,创新解读回应形式。2019年7月25日,由我局代拟,以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关于印发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实施。为更深入解读文件,我局借力“国际农机展”和全国农机化主推技术现场演示活动暨培训班平台效应,多措并举,积极解读农机政策。
2.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建设美丽乡村让乡村成为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2019年市区两级政府实事。为拓宽美丽乡村建设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倾听民意、汇集民智,增加政民互动,提高人民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直观感受和满意度,促进新区美丽乡村建设。 10月29日,举办“人民群众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美丽乡村”开放日活动。来自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民革、农工党、工商联相关领导、群众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机关干部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50余人参加。
3.积极作为,创新工作取得成效。围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稳定生猪生产和美丽乡村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总结,形成稿件,积极向市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投稿,共投稿3篇,其中《青岛西海岸新区多举措解读扶持政策 以公开助力稳定生猪生产市场》稿件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6 | 0 | 63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5 | 0 | 136 |
行政强制 | 2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055.76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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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不够合理。下一步,我局将参照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按计划增设农业技术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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