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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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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区财政局在新区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青岛西海岸新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持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方面,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使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局党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二是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次。三是扎实开展班子成员述法工作,班子成员起草述法报告,会前广泛听取全局干部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召开述法会议,并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等对述法人员作无记名投票评议。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开展工作,创新法治方式。

(二)开展常态化普法,扎实推进重点普法内容落实。一是常态化普法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单位年度法治工作方案、普法责任清单及工作实际,将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做好《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与本部门、行业职责相关的新出台、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广解读。2025年通过多类别、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4次,举办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活动7次,集中网上学法考法活动1次,现场集中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次,营造浓厚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围,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引导群众、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通过“政府采购服务进单位”、“典”亮美好生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3次,通过交流互动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机关人员的法治意识。三是通过“以案释法”,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结合《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行动,深入开展《监督和普法同步推进,让守法成为一种本能——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融入政府采购环节里》政府采购监管领域以案释法1个,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执法过程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及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区级工作安排,持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鲁执法”等平台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对财政领域的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3项行政检查共计40家,扫码入企率100%,进一步深化财会监督,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惩贪治腐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现有执法队伍35岁以下人员仅3人(2名为2025年新增人员),青年干部因编制原因,基本不符合执法证考试条件。二是法治维度有待进一步深化,财政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监管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审议法治议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制订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工作方案》和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坚持法治工作同财政国资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

(二)深入法治学习,树牢法治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守法,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做表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年度学法计划,年度累计开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引导群众、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规范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等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2次,研究部署“三重一大”事项27个,落实合法性审查事项39件(次),法律顾问提供合同审查、法律服务等52件(次),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压紧压实执法责任,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监督管理。在政府采购监管领域部署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四)全面履职尽责,落实依法监督。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对80余家单位的预算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公开率达100%;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56件,满意率达100%;严格按要求向区人大报告预算编制、调整、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按时制定和备案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梳理公布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深化财政综合监督,选取新区4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秩序,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走深走实。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专题学习、讲座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财政国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学法用法机制,提高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不断增强法治观念,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紧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拓宽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领导干部,努力营造懂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法治建设这个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五)持续深化财会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有关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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