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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财政(国资)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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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武夷山路302号;电话:0532-851613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海岸新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和市、区关于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把预决算公开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建立内容完整、程序规范的预决算公开机制,财政总预算、总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财政绩效评价、政府债务全部按要求时限公开,指导全区预算单位预决算100%公开。及时公开财政职责范围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事项,包括财政收支、涉农资金、扶贫资金、会计考试、政府采购公告等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上年结转1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信息全部按照规范流程依法办理完毕。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1起,按照复议决定书要求,对申请作出答复。收到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相关要求,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分工调整,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处室(单位)初审、办公室复审,重要信息局领导审定,办公室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严格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规则,加强主动公开文件的审核把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财政业务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平台,加强平台管理与维护,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发布相关财政政策、动态等信息,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对部门子网站的建设要求,持续优化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分类,进一步推动财政依法公开信息透明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工作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工作,强化内部职能科室联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到各科室,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社会关注度不高。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将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公众重点关注的财政信息,提高信息公开效率,积极引导科室及时有效报送信息,提高报送和发布契合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区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推动预算公开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区财政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6件,主办3件、协办 43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47件,主办3件、协办44件。对我局主办的建议和提案,由相关领导带队逐项回复。代表委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当场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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