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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执行临时价格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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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胶南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能源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青岛泰达燃气有限公司、青岛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鉴于上游供气企业暂未与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经研究,决定新区2025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执行临时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暂定为4.50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仍执行3.83元/立方米。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执行,待燃气经营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合同后核定正式价格。《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西海岸新区2024-2025年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青西新发改〔2024〕147号)同时废止。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8日


    关于2025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执行临时价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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