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各镇街按照《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点对点通知到位,认真组织辖区内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单位需符合《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承担单位为中央、省驻青机构及市直企业的工程研究中心可直接向青岛市发改委申报(中央、省驻青机构限报2家,市直企业限报1家,自主出具推荐函)。鼓励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以及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经济业态的工程研究中心申报。
三、请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各镇街在初审时应注意,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材料中必须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或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或107-2表)。请指导企业高度重视607表填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中有关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应与607(107)表一致,如607(107)表无法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的,应予以说明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四、请通知相关企业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12:00前,将材料报送至我局(长江中路369号机关东部办公中心950室高技术与外资科)。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材料:企业申请报告1份(按照提纲编写,含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真实性承诺)
电子版材料:1.申请报告PDF格式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用【企业名+申请报告】命名。
2.《拟申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Word格式电子版,用【企业名+汇总表】命名。
3.评价数据表Excel格式电子版,用【企业名+评价数据表】命名。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以【企业名+中心名称】命名。
五、由于“申报年度工程研究中心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数量”事项较为敏感。请通知各申报单位,《附表11:申报年度工程研究中心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将盖章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gjswzk@126.com”,无需附入申请报告中,但是报告中《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18. 申报年度工程研究中心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数量”指标数据正常填写。
联系人:袁铭联系电话:86989508
附件:1.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4.填报说明、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
5.真实性承诺
6.拟申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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