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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 索引号 715720221117145654
  • 成文日期 2022-11-16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6
  • 政策咨询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 生效日期 2022-11-16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988517
  • 失效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新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青西新发改〔202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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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胶南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能源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青岛泰达燃气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受上游天然气企业供气价格政策调整的影响,我区天然气经营企业本采暖季购气成本大幅上涨。为保障我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经研究,决定启动西海岸新区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调整西海岸新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海岸新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80元/立方米,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仍执行3.64元/立方米。

    二、城镇燃气企业合同(上下游企业签订的年或季度天然气购销协议)外购进的液化天然气(LNG)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868号文件)执行。

    三、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6日起执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启动西海岸新区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青西新发改〔2021〕182号)同时废止。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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