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的有关要求,加快青岛市节能低碳技术进步和推广应用,全面促进全市节能降碳工作,市发改委拟于近期开展《青岛市节能低碳重点技术推广目录(第五批)》的征集、筛选和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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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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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能绿色循环低碳。申报技术产品设备应节能减碳效果显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高,应用范围广、推广潜力大。
(二)先进适用。适应青岛市的实际情况,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明晰。全行业普及率已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三)成熟可靠。在我国有一定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
(四)市场导向。推荐技术要有良好的经济性及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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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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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建材、电力、煤炭、石化、化工、有色、纺织、食品、造纸、机械、家电等工业领域,以及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节能低碳技术,可以是单一技术、产品、装备、工艺流程或系统性工程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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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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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向申报的相关单位,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若对申报材料有疑问可与市发改委联系人咨询。并请于6月1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申报单位需刻光盘或U盘)报送我局。报送地址:“长江中路369号941房间”,“青岛市节能低碳重点技术汇总表”与“青岛市节能低碳重点技术申报表”需提前金宏或邮箱报送我局,金宏地址:“西海岸新区发改局资源环境科”邮箱:“xhaxqjn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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