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西新住建发〔2021〕191号
各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及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86959322)
......(全文内容详见附件)
2021191关于转发《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2021191关于转发《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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