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收费收入通过青岛市非税管理和收缴平台全额缴入国库。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5日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pdf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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