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胶南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能源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青岛泰达燃气有限公司、青岛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受近期中东局势影响,上游供气企业价格政策不明确,暂未与新区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经研究,决定新区2026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执行临时价格。参照青岛市发改委有关做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暂定为4.60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6年4月6日起执行,待燃气经营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合同后核定正式价格。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西海岸新区2025-2026年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青西新发改〔2025〕117号)同时废止。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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