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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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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山东省海洋局将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核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见附件),自2025年12月15日起,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签订的有关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协议书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山东省海洋局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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