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青岛港黄岛油一期码头续期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22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您对报告书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馈至hy88182501@163.com。
海域使用申请人: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主体: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电话:0532-88182501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59号3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266400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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