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海洋领域法治建设深化提升的关键一年。区海洋发展局在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扣“法治海洋”建设目标,坚持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海洋重点工作全过程,加快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引领区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优化用海空间配置,创新立体用海模式。划定董家口临港产业区、海洋高新区等重点用海区域550平方公里,明确海洋高端装备、港口物流等战略产业用海优先级,持续做好海上风电、港口码头等重大项目用海保障。推行“水面+水体”“水体+海床”“水体+底土”等海域复合利用模式,完成地铁6号线二期等5宗项目立体确权,实现“一片海域、多重利用”。二是审批流程再提速,“海好办”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修订《海域使用审核服务指南》,推行“填空式申报+并联式审批”,60%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通过“送策入企、热线直连、全程帮办”,累计协助用海主体解决用海难题50余项,用海主体满意度达100%。依法高效完成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两证”办理共21件。共受理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515项,海洋捕捞渔船过户业务429件,更新制造渔船业务170件,更新改造渔船业务50件,继承业务2件,拆解老旧渔船154艘,换发捕捞许可证632个,办理渔船国籍和所有权登记业务854项,抵押权登记业务22项(其中远洋渔船3件)。三是做好渔业船员证书核发工作,构建多层级一体化船员培训体系。组织1500余名船员参加船员考试,在全市率先启用“中国渔业船员无纸化考试系统”,对1488名考试考核合格船员签发了适任证书。四是严格渔船检验流程标准,进一步夯实渔船安全基础。严格落实“一船一档”管理,规范船名号刷写,强化对第三方检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1716艘次渔业船舶进行全面检验(含新建船初次检验114艘)。五是联合青岛自贸片区、区检察院等部门成立“检海港研暨五基地一调解室”,全方位推动新区海洋法治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力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一是实施2025年度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采取“海上打、港湾清、码头查、陆上巡”等方式,累计派出执法船艇419艘次,检查渔船933艘次,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船舶80艘。二是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全覆盖”执法巡查,累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18艘。三是落实行刑衔接,与公安、海事、海警等部门密切配合,查处违反定制线、碍航养殖(捕捞)、不正常值守等违规案件11起。四是协同联动凝聚执法合力。与董家口海事局、胶南海事处共建“商渔共治联管中心”,在琅琊镇设立智慧渔港管控中心,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局镇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五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60余次,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和风险监测监督工作105批次,有效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六是开展玻璃钢(新材料)渔船专项执法行动。成立4个执法专项小组,强化“海上打、码头查”,对40余艘渔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7艘渔船立案处罚,有效规范玻璃钢(新材料)渔船作业秩序。七是深化异地作业渔船监管。将66艘异地作业渔船列为重点管控名单,先后2次派执法检查组赴辽宁省开展“点对点”式精准执法,赴浙江舟山对4艘远洋渔船开展出海前安全检查,建立异地渔船职务船员、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工作台账,压紧压实监管责任。
(三)狠抓渔业安全生产,增强海上救援能力
一是深入实施“依港管船”。实施“定港锚泊、定人联管、定位追踪”的“三定”管控制度,建立镇街相关负责人、渔港经营人、港务人员三级渔港包保责任清单,压实各方管理责任。二是搭建智能监控体系。依托“海洋云脑”智慧平台,在309公里海岸线建设333处监控设备,整合小目标雷达、无人机、沿海高清监控探头等资源,实现海岸全线、渔港全景、渔船全链的实时监控,确保发现异常情况就近工作站人员1小时内到场处置。三是推进渔船安全设施升级。为符合条件的渔船免费安装智能火灾探测报警装置400余套,增强渔船自动识别火源,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四是推进“海陆空”立体救援队伍建设。在海上建立200艘大马力渔船志愿救援队伍,空中与藏马航空等加强合作,陆上整合山海情等陆地搜寻队伍力量,迅速定位海上失事船只、落水人员等目标,准确投放救生设备,提高救援成功率。五是加强应急预警演练。开展渔港综合应急处置演练、海上渔业突发事件演练,健全“预警-处置-反馈”应急响应机制,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极端天气渔船召回等制度,发布预警信息94次,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处置。
(四)规范海洋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全面完成专项行动要求
根据上级安排,开展新区海洋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清理涉企行政执法“挂案”。组织行政执法科室对2024年1月1日以来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全面排查,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在立案后90天内全部完成结案。二是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执法案卷。组织行政执法科室全面梳理2024年1月1日以来的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对照七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拉网式清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置处理。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检查“扫码入企”。落实执行“扫码入企”,并对2025年以来入企扫码开展情况自查,按要求建任务、“双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入企时通过山东通扫码、及时录入结果。四是制定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方案。采用“一案一报告一评估+案后企业回访”的闭环式评估模式,明确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中开展经济影响评估的工作措施。
(五)严格开展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提升渔业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从主体权限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裁量合理、文书规范等6个方面认真细致地开展法制审核,全年审核渔业行政执法案件71件。其中,渔业安全违法类案件37件,渔业资源保护违法类案件34件。通过实施严格的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得到提升。一是证据意识得到增强。加强收集能够固定违法事实的证据,比如欠压失效灭火器的近照,涉嫌违法捕捞的潜水设备、网具、渔获物等的收集及其近照。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得到规范使用。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作出行政处罚。三是正确适用法律。严格落实“一事不再罚”和罚款“就高”规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高质量抓好行政执法重要制度落实
一是抓好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维护和行政执法证管理。做好执法主体信息维护,每季度行政执法信息数据统计报送。抓好行政执法证管理,通过考试新取得行政执法资格1人,调出执法人员1人,调入执法人员1人。目前,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72人,持有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1人。二是开展2025年度渔业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对三个渔业综合管理工作站提报的9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审查,参评案卷均评定为“优秀”等次。2个行政执法案卷获评全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部门联合检查1个事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1次检查;部门内部检查4个事项(对渔业船员、渔业船员培训机构、渔业船员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渔港水域拆船活动的监督检查,海域使用的监督检查,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海岛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已全部开展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规范行政检查,提高监管效率。四是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672件,保护相对人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实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1件,引导企业积极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申请信用修复以减轻负面影响,优化营商环境。
(七)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提高合同起草质量防范合同风险
持续实施合同管理制度,先后组织合同业务培训4次,审查合同40件。一是建立了清晰的合同审查流程。形成了业务科室起草自审、审查科室专业审查、业务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签署的闭环管理,运行流畅,确保了合同在订立前经过多维度把关。二是规范了合同基本条款。对当事人基本信息、标的的履行期限方式、合同金额及支付、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验收标准、争议解决途径、变更终止解除等合同的核心要素进行了统一规范。三是界定了可以约定条款和不得约定条款。对技术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禁止转包与规范分包等关键条款提供了规范性指引,纠正了以往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等问题。四是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通过制度约束和流程管控,各科室在合同起草环节的风险防范意识得到普遍提升,从源头上减少了潜在纠纷的发生。五是审查严格有效遏制潜在纠纷。通过严格的审查流程和对常见问题的精准“排雷”,有效避免了因合同条款瑕疵可能引发的民事纠纷、行政争议或者国有资产损失,保障业务顺利开展。
(八)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营造海洋发展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组织学习《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全流程工作指引》,学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具体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制定了我局公平竞争审查表,明确出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我局起草的《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园区)认定与管理办法》《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开展合法性初审和公平竞争审查。在新区2024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第三方综合评估的44家单位中,我局以总分88分的成绩位列第2名。
(九)常态化进行法治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现学法常态化。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关键少数”作用,开展会前学法2次,2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讲解渔业养殖、海岸线管理法律知识。二是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多次组织渔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形成了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三是组织参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1次,组织网上学法考法活动1次,考法成绩100%达标。四是组织法律知识答题测试2次,“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2025年海洋发展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法律知识测试”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2025年宪法进机关活动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主动传播海洋法治声音
在学雷锋纪念日、民法典宣传月、渔业普法宣传月、伏季休渔期、国家宪法日等时点时段,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1次、“法律进渔港”活动3次、“法律进渔村”活动2次、“法律进课堂”活动1次,向广大渔船主、船员、渔嫂、市民宣传宪法、民法典、渔业法常识,重点宣传伏季休渔、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等渔业法律法规政策,起到积极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提高。从队伍资质配置来看,全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仅3人,占比不足3%,远不能满足海洋领域复杂法律事务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具有行政执法证的干部仅 72人,占比仅53%,人才结构失衡已成为制约海洋法治工作质效提升的关键瓶颈。
二是普法精准性有待提升。普法内容供给与群体需求存在一定错位,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存在差距,针对渔业船舶所有人、渔业船员、渔港管理单位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这种精准性不足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海洋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能。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理论学习计划。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位副处级领导干部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题,结合新区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海洋事业发展的理论逻辑”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两方面作了交流发言。抓好法治思想的全员培训,先后两次面向全局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局党组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在海洋和渔业实际工作中。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顶格推进全局法治建设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渔业行政执法、海域使用管理等法治建设相关工作10余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一同开展、同步推进。先后听取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海洋渔业法治建设相关议题,部署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题研究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方案,多次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带动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理论学习计划的重点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区海洋事业发展工作。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上突出“精准化、实践化”,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实现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同时,结合新区海洋事业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强化全员法治理论素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具体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系统谋划、定期调度力度。
(二)紧抓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学习贯彻《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渔政执法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持续开展渔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论素养,从主体权限合法、法律适用精准、裁量合理、文书规范等多个维度认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增强证据意识,重视程序价值,提升渔业行政执法业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开展新区海洋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普法“供给侧改革”
依据近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所确立的“依法普法”原则,做足做好“海洋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普法宣传内容上,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治理论和公共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突出与海域使用和渔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坚持“以案说法”结合渔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结合,增强普法实效。二是拓宽新技术新媒体普法渠道,加大微信公众号“潮涌西海岸”的普法力度,将线上网络法治宣传内容“嵌入”线下场景,同时结合“法律进渔港”“法律进渔村”活动推进线上线下宣传深度融合。三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与分类施策机制,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推进会前学法、日常学法、集中网上学法考法;同时,“覆盖绝大多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渔业船舶所有人、渔业船员、渔港管理单位等重点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满足服务对象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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