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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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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59号3号楼;邮编266400;电话:0532-8613091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海洋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循《条例》及国家、省、市、新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目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功能,着力加强解读回应,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一)主动公开

聚焦中心工作,拓展公开广度深度。着力在公示公告、胶州湾生态保护修复、政策解读等年度重点工作,在新区政务网设立或利用相关专栏,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90余条。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政策、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法定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依据《条例》规定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优化完善内部办理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答复每一件申请。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海域使用管理、环境监测数据、行政处罚信息、项目审批文件等领域。所有申请均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均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海洋发展局进一步完善了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每一条发布的信息都安全无误。遵循“谁发布、谁担责”的原则,各科室按时、按规提交政务信息,同时,指派专人负责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精确性进行监督,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网站主阵地功能。持续优化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区海洋发展局子站栏目设置、页面设计和搜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和访问便捷性。加强日常巡检和内容保障,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链接有效。

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加强局属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做好与政府网站的内容协同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用好传统公开载体。在局办公场所、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及时更新政府公报、宣传资料等,满足不同群体信息获取需求。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区海洋发展局进一步完善了事前审查机制,遵循“严审慎发、权责明晰”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级审核。这一机制的建立健全,不仅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率,还确保了整个过程的规范与有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分类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它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的呈现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性与传播效能有待提升。当前信息公开仍主要依赖于政府网站的文字公告形式,运用图表、图解、动画、短视频等直观形式对政策性、专业性信息进行解读和转化的比例不高,影响了信息的可读性和公众的接收度。同时,公开平台以信息发布功能为主,未能有效搭建常态化的政民互动渠道,对于公众就公开信息提出的疑问、反馈的意见缺乏高效的收集、回应与整合机制,导致“我说你听”的单向传播模式尚未根本改变,信息公开的社交属性和互动价值未能充分激发。

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时效性仍有不足,动态更新机制需进一步压实。在重点业务领域,如特定项目的阶段性进展、专项执法检查结果数据、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更新等方面,存在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原则化、关键细节披露不充分的情况。同时,部分信息的发布与业务工作实际进展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未能完全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第一时间公开”,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和监督的有效性。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本局将在2026年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务求实效。

推行多元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严格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通过政务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使专业政策更接地气、易懂好用。

构建互动反馈闭环。在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增设“信息公开意见征集与反馈”专栏。对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重要政策解读,同步设置在线留言评论功能,指定专人定期整理公众疑问与建议。建立“收集-分发-回应-公开”的标准工作流程,确保有价值的公众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得到实质性回应,并将典型问答定期汇总公开,形成双向沟通的良性循环。

强化过程管理与督查。将政务公开要求深度嵌入各业务科室的日常工作流程,建立信息生成与公开挂钩的提醒督办机制。局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科室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发布内部通报。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或通过公众问卷方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信息公开实效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以严密的内部督查与外部评价倒逼公开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发布更全面、更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5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政务公开体系建设,我们紧密围绕政务公开的核心议题,致力于增强公开内容的全面覆盖性,显著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动公开海域使用审批公示、胶州湾环境保护等重要信息,确保所有适宜公开的信息均得以充分公开。二是严格遵循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信息的发布质量实施了严密的监控,致力于提升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特别关注海洋领域的重点工作,通过优化信息公开策略,有效提高了公众对政策的认知程度,持续推动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迈向新高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和整体办理情况,同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全年公开区级建议提案29件。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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