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
  • 索引号 722120201023144313
  • 成文日期 2020-09-18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0-10-23
  • 政策咨询部门 社会救助工作室
  • 生效日期 2020-10-01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5165919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调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的通知
    青西新民〔2020〕169 号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大功能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的通知》(青民〔2020〕102号)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

      (全文内容详见PDF文件)


      关于调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的通知(PDF格式)

      关于调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的通知(WORD格式)

    附件: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