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于2024年5月24日发布,现就新区落实相关政策内容以问答形式公布如下:
一、申请建立公益性公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建立公益性公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二)公墓选址符合相关规定;
(三)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四)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符合节地生态要求。
申请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
(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四)被占用土地权属证书;
(五)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意见;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建设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应当具备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公墓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在本地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意见;
(三)《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
(四)公墓用地有关证件或者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