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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社区养老】关于推进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及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4-25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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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

关于推进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及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规范〉的通知》(青民字〔2020〕32号)《关于抓紧推进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青民〔2021〕2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关于推动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青西新管办发〔2020〕66 号)要求,现就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家庭养老床位的概念

家庭养老床位是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简称养老服务中心,下同)与失智失能老年人签订半年以上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协议,并对其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的床位。依托适老化改造智能设施,将老年人纳入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实时掌握服务对象情况,并根据老年人需求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助餐送餐、精神慰藉等三项及以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二、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及适老化改造的补贴范围

(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一类服务对象。

(二)经区民政部门统一确定的第三方组织评估认定为1-5级失能失智的青岛市户籍老年人。该老年人必须与养老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且需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1.签约三个及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含长期护理保险的医疗护理项目);

2.个人每月消费金额至少达到350元及以上;

3.签约期超过半年以上。

三、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及适老化改造的补贴标准

新区养老服务中心为符合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及适老化改造补贴范围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可按以下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一)运营补贴。养老服务中心按《青岛市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规范》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家庭适老化智能终端设备数据准确传输到区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简称平台,下同),可按照每张床位每月350元的标准享受运营补贴。

(二)综合责任险补助。养老综合责任险保费基准价为每人每年150元。养老服务中心签约老年人或护理人员投缴养老综合责任险的,均可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享受补贴。

(三)适老化改造补贴。养老服务中心为特困、低保签约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可按照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补贴;为其他签约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可按照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补贴。养老服务中心为签约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产生的费用,达不到政府补贴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费用享受补贴;超出政府补贴最高限额的,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承担。

四、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及适老化改造的工作步骤

(一)家庭养老床位的认定。各镇、街道受理养老服务中心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提交第三方评估组织进行自理能力评估。区民政部门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审批。各镇、街道根据审批结果,督导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开展适老化改造。

(二)适老化改造内容。养老服务中心对家庭养老床位实施适老化改造,必须安装一台能够与平台连接的音视频监控设备。老年人需求的其他设备可以从《青岛西海岸新区适老化改造设施设备参考目录》中选择确定。

(三)适老化改造验收及补贴拨付。适老化改造项目全部完成后,由区民政部门安排第三方组织逐户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情况报告,上传至平台。验收通过后,区民政部门将运营补贴、适老化改造补贴等按季度拨付各镇、街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和适老化改造是新区养老服务工作改革的重要举措,可有效减轻失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料负担。各镇、街道要加大对家庭养老床位政策宣传的力度,督导各养老企业大力推进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和适老化改造工作,让老年人享受更加专业的养老服务。

(二)提升服务水平。各镇、街道要督导服务企业做好调研,准确把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提供适老化改造设备,一户一案扎实做好适老化改造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此项工作已纳入养老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考核内容,区民政部门将定期对床位签约及适老化改造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镇、街道要切实做好督导检查,确保将惠老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家庭养老床位补贴经费申请审批表

      2.青岛西海岸新区适老化改造设施设备参考目录

      关于推进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及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民〔2021〕92号).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丁江涛  联系电话:8516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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