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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社区养老】关于拨付2022年第四季度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引导金补助经费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2-13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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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青西新管办发〔2018〕132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推动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青西新管办发〔2020〕66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驿站)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引导金补助经费5875513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根据文件规定,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同时加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驿站的动态监督检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确保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附件:政务公开-2022年第四季度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引导金补助经费发放汇总表.xlsx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13

(联系人:金海波    联系电话:8711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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