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发展和改革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青西新发改〔2025〕2号)文件精神,我区以下养老机构拟申请认定为普惠性养老机构,现将机构名单及各机构具体收费标准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8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7月18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西海岸新区民政局(联系电话:85172832)。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
2025年7月11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及收费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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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收费标准(元/人/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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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 |
照料护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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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能力完好) |
半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 |
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失能、完全失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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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岛西海岸新区慈康老年公寓 |
1000 |
460 |
1990 |
2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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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岛西海岸供销联合社集团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大村养老院 |
850 |
200 |
800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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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床位费、照料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示价格为最高价格,下浮不限; 2.单人间、套房等房型床位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3.伙食费和其他服务收费等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以合同形式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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