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担当实干、奋力攻坚,创新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工作,积极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以赴保就业、保民生、聚人才、促和谐,推动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新区荣获“2020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称号,我局被评为全省人社系统先进集体。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居民更高质量就业
1.积极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生以来,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专班,组织对全区2400余家“四上”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摸排,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创新开展“政策主动找企业”服务,积极落实稳岗政策,让企业“零跑腿”享受相关补贴,全力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累计为1.2万家企业落实稳岗补贴8245万余元,稳定就业岗位35.4万余个。在全市率先出台《保障企业劳动用工助力复工复产十条意见》,为2276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新就业补贴等资金1288万元。设立46人组成的就业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全力做好就业社保政策宣传落实工作。建立区内重点企业、大型人力资源机构联动机制,通过“劳务直通车”等形式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流转省内外务工人员2万余名。创新探索“共享用工”模式,跨行业流转共享员工3100余人次,有效满足部分缺工企业用工需求,我区经验做法于3月12日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播出,人社部予以充分肯定。
2.全力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大财政资金、失业保险金等投入力度,累计发放就业创业扶持资金7.56亿元,投入规模为历年最高水平。创新打造“春风行动网络招聘平台”,启用农民工招聘大集,共计收集岗位信息3.4万个,线上达成就业意向1万余人,有效促进居民“家门口”就业。突出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托底保障工作,扶持困难群体稳定就业8761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6.2万人,创历史新高,完成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的近三倍,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2%。高效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等系列优惠政策,大力支持镇街和驻区高校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新增创业贷款724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规模达2.4亿元,政策性扶持创业10468人,扶持创业人数创历年之最,完成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的近四倍,带动就业超过2万人。
3.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实施“技能强区”战略,整合职工培训项目,形成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企业新录用培训、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五位一体”的“技能培训服务包”,推动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期间,率先开通全省人社系统首个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直播平台,打造了网络报名“不见面”、线上培训“屏对屏”新模式。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有效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培训7.5万余人次,组织职业技能鉴定9600余人,发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500余万元,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补贴85万元,有力提升全区职工技能水平,进一步促进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4.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开发建设“乡村惠民工厂”等就业扶贫项目11个,提供扶贫公益(辅助性)岗位472个,全力做好有就业需求贫困人员帮扶工作。加强贵州安顺经开区、甘肃陇南武都区对口劳务协作,累计吸纳对口地区贫困人口来青就业113人,帮助贫困人口省内就地就近就业1262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838人,圆满完成了对口扶贫协作任务。区就业服务中心荣获“全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二)坚决兜牢民生底线,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1.严格落实社保减免政策。严格执行阶段性社保费减免、降费率和缓缴等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着力简化办理流程,确保政策及时落地见效,累计为我区4万余户参保企业减免社保费27.62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进一步稳定就业作出积极贡献。
2.全力推进“全民参保”。加大社保基金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全区参保单位达4.3万家,参加养老保险93.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44.6万。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48.09亿元,其中,共征缴各项企业社会保险基金30.4亿元,机关事业征缴社会保险基金9.8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81亿元。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全区建筑类单位工伤保险开户1717户,参保人数8.4万人,累计征缴工伤保险费1.29亿元,有效保障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
3.坚决兜牢民生底线。积极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及时发放各类社保待遇57.78亿元。其中,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37.28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10.2亿元,居民养老保险待遇8.9亿元,工伤保险待遇1.4亿元。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落实,累计分配落实历年积累资金15.66亿元,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持续推进社保“精准扶贫”,为190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100元的缴费档次),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高效完成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我区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工作位居全市第一。
4.着力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完善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积极推行社保业务网上经办,50项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抓好异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业务下沉和延伸社保服务,将34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至镇街,在具备条件的银行开通社保业务,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对镇街人社窗口业务骨干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有效提升基层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将115项服务事项梳理整合成9大服务专区进行“打包办理”,办事更加方便高效。充分运用“大数据静默认证”体系,创新领取待遇人员社会化服务模式,大数据认证率达93.9%。
(三)强化市场配置作用,构建更优人才发展环境
1.深入实施“梧桐树”聚才计划。补充完善“梧桐树”实施细则4项,有效提升政策的覆盖面和可执行性。实施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引才奖励、高层次人才培养单位补助及博士后工作站资助等政策,组织开展新区第四批创新类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共认定160人),构建起高端人才引育用的完整生态链,全年共落实奖补资金3013万元。积极开展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双星集团有限公司获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区年度设站数占全市三分之二,设站总量达8个,高居全市首位。在全省率先启动区县级人才服务绿卡“惠才通”,823名高层次人才享受到便捷服务,有力推进了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新区就业创业,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网络直播课程,开展了系列“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高校行”活动,累计提供岗位1.4万余个。开通高校毕业生“云服务”平台,住房补贴、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等各项人才补贴申报实现“零跑腿”,累计通过网上审核各项申报3.3万余人次,发放各类人才奖补资金1.5亿元,共引进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3.3万余人。
3.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高效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优选计划”人才选调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等工作,公开招聘世界一流大学毕业生等各类人才1464名,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和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调整设置工作,完成46个事业单位10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空岗补聘,规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程序,极大地提升了事业单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创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积极争取省人社厅支持,获批在全省率先开展工业互联网特色专业职称评审试点,并已制定出全省的评审标准,全力推动工业互联网专业人才在新区集聚发展。创新“互联网+职称评审”模式,开展职称评审9700余人次,创历史新高,其中,高级职称2290人;新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断攀升,达15万人。落实高级职称人员奖励政策,累计发放奖补资金757万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服务,办理公需科目学分1.5万人次,高效完成各类资格考试及证书办理服务工作,前盛业职业培训学校获评区市首批“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5.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在全市率先实施“金蓝领”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578人,培训“金蓝领”327人。积极发挥各类企业在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主体作用,创新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工作。目前,新区已有19家企业通过省人社厅资格审批备案,获得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格。支持企业创建人才培育平台,获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1家,获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齐鲁首席技师、青岛市首席技师14人。新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28万人,其中高级技师、技师达5190人。
6.认真落实好工资福利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精神文明奖、综合考核物质奖励审核兑现工作,完成义务教育教师核增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配合区卫健、财政部门落实新冠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待遇审核兑现工作。落实镇街干部提高收入政策,镇街干部人均月收入高于同职级区直干部1497元。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的意见》,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在新区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中实施工作实绩评价与绩效工资奖励挂钩的创新性改革。
7.积极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创新出台《关于促进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十条政策》,打造区级行业管理平台,鼓励和引导新区人力资源产业加快转型发展,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进一步促进新区产才融合发展。2020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30家,总量达65家,年营业收入达36.7亿元。充分发挥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新区产业园运行两年来,累计创造营收9.5亿元,纳税1800余万元,被省人社厅评为省级产业园区。
(四)强化劳动关系协调,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1.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试点任务实施方案》,探索推进行业商协会、专业性社会团体、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路径、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电子形式书面劳动合同”试点工作,在16家重点企业进行推广,与企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职工达3.5万余名,提升了劳动关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家讲坛”,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全力做好新形势下人社系统舆情处置和信访稳定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20752件,累计化解上访隐患6211人次。
2.着力健全监察执法体系。创新打造“视讯云桌”远程办案体系和微信“网上维权”绿色通道,开辟“不见面”办案及调解维权新路子。完善“2+4”预警监管模式,建立集“案件监督、诚信监督、执法监督、黑名单监督(农民工)”为一体的“四合一”执法监督体系。探索对快递、外卖、合伙、群演、厂代等经济新业态新型用工模式的监管办法,确保对新兴行业的超前监管。持续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推进人社部督办“大要案”办理,完善日常监管平台建设。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708起,累计为职工挽回工资、社保等损失1003万元。
3.持续提升调解仲裁效能。开通远程微仲裁线上审理平台,实现了劳动仲裁办案“零接触、零跑腿”。在全市率先打造了“徐大姐暖心调解室”服务品牌,并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全年共办结案件3413起,为劳动者追回损失5200余万元。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维护就业形势稳定。积极落实各项稳就业政策,全力维护就业形势持续稳定。支持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挥吸纳就业作用,全方位保障企业用工,力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落实家庭服务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促进家服企业发展。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好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加大政策性扶持创业力度,全区政策性扶持创业3000人,促进创业进一步带动就业。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研判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大力实施技能强区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等平台,提升企业职工和城乡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大力推行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自主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二)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推进社保业务下沉,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培训指导,提高群众就近办理社保业务的知晓率,切实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大社保基金扩面征缴力度,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数据库动态更新管理。积极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实施方案,促进社保基金应收尽收。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开辟投缴工伤保险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深入落实“一次办好”改革,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经办标识、业务岗位名称“三个统一”,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优化经办服务流程,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业务窗口服务水平。
(三)完善人事人才政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梧桐树”聚才新政有关实施细则,有序开展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工作,确保新区引进、培育人才各项优惠政策高效落实到位。统筹做好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用人单位自主举荐、基础研究领域人才认定,制定支持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配套细则,助推多维度、立体化的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加快推行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惠才通”,努力开创“掌上办+码上办”服务新模式,确保各层次人才享受全方位优惠服务。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优化新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好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后岗位设置(调整)和人员聘任备案工作。落实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完善基层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制度,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业互联网特色专业职称评审,为新区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四链合一”生态,补齐人才链,加快引进和培育一大批工业互联网领域的高端人才。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加快高端人力资源机构引进和服务,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四)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五级联创”活动,不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扩大劳动关系政策宣讲覆盖面,促进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化国有企业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审核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水平,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劳务派遣单位监管,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用工行为和经营秩序。建立灵敏快速切实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牵头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推行案前调解机制,强化“互联网+调解”和基层调解,提升仲裁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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