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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工作站】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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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新区企事业单位加大柔性引才力度,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新区2023年市级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域内(不含保税港区)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按财税管理体制相关要求符合新区认定条件)、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存在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交流、合作;

4.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工作采取自愿原则。结合新区产业布局和推动“四新经济”发展,优先推荐在智能制造、乡村振兴、生物医药等领域,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具备较好基础,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单位。

(二)申请设站单位须与行业领域内的专家开展合作,具备推动技术创新或加速成果转化的科研实力、人才队伍和资金保障。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设站申请资料。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新区申报情况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情况公布设站单位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设站单位须按要求填写《专家工作站报批表》(附件1)和《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附件2),确保内容详实、信息准确。同时,提供包含与专家开展合作的协议文本、成果鉴定、获奖证书、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税收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佐证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二)申请设站单位需将《专家工作站报批表》《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17:00前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1,联系电话:85161353),表格电子版和佐证材料PDF扫描件请一并发送至邮箱(rckfk2017@126.com)。

(三)申请设站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附件1:专家工作站报批表.doc

          附件2: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xls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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