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市人社系统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人才向企业集聚,提升人才引领产业发展效能,聚焦重点人才提供更有温度的人才服务,根据《青岛市对高端人才定制化发放“服务绿卡”的实施细则》(青人社函〔2021〕13号)和《青岛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实施办法》(青人社发〔2022〕19号)要求,现开展按“以薪定才”方式申办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在西海岸新区注册的企业,对现行政策无法适用其需求,但具有战略性、引领性作用和成长性、稀缺性特点的重点产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的用人主体引进集聚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优秀人才,符合以下条件 :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
(二)在新区缴纳社会保险(申请时处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状态),并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经核实无违法犯罪等行为;
(四)用人单位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在50万元以上;
(五)初次申报的,需连续领取相应等次薪酬2年及以上。
二、确定层次和服务内容
对用人单位自荐人才,参照我市重点区域“按薪定才”改革试行政策和产业专班认定标准,分别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12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等次,对应青岛市高层次B、C、D类人才,确认申办“服务绿卡”,有效期3年。申报人持卡可在有效期内享受青岛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不享受B、C、D类人才的资金补贴类政策。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办
1.用人单位登陆青岛人才(http://rc.qingdao.gov.cn)办事服务中“高层次人才服务”模块申报;
2.区人社部门初审;
3.初审通过后报新区管委审核;
4.新区管委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4.市人社局审核认定通过后,颁发服务绿卡。
(二)申办材料
1.身份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等证件);
2.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领取相应等次年度薪酬证明材料(以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纳税证明为准);首次办理的,须提供连续2年的纳税证明;
4.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提交用人单位盖章和个人签名的无违法犯罪承诺书;
5.《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认定申报表》。
四、申报时间
“以薪定才”方式申办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按季度申报,本季度申报的单位请于8月30日17:00前通过申报系统提交材料。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电话:86986011,青岛自贸片区企业请联系青岛自贸片区人才交流中心 8676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