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搭建引才聚才平台,集聚博士后来新区创新创业,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5年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在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设立条件
在新区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
3.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在5人以上,至少1名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
4.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另外,对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人才园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的,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重视博士后工作,园区或园区入驻企业具备招收博士后能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二、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申报,于2025年3月17日(周一)17:00前将盖章的《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rckfk2017@126.com),可证明单位业绩、科研能力等的材料均可作为附件打包,不用递送纸质版材料。请各单位在要求时限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
(联系人:王筱芳;联系电话:8613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