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目录
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现行政策依据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等三项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5〕5号)。
(二)政策范围
1.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经本市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2.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三)政策条件
申领对象申领补贴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办理就业登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劳务派遣机构招用人员须为本单位自用职工;招用人员不含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 对申领补贴时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申领补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当月;对招用本单位原职工的,解除 (终止)合同日期距再次签订劳动合同起始日期须间隔6个月及以上,且期间未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一次最多可申领补贴提报当月前12个月的补贴。
(四)政策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申领补贴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所需资金按体制从市、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补贴期限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根据 《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等有 关规定认定。在2025年1月1日前,已按青人社发 〔2022〕4号文件核定补贴待遇的,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距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距延迟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按原补贴政策期限执行;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距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距延迟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仍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延迟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
2.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同一就业困难人员被多个用人单位招用的,或同一高校毕业生被多个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招用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六)申请流程
1.现场办理。申请机构到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进行申请。
2.网上办理。申请机构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查看更多—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单位招用—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选择进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录入—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上传材料后待网上反馈受理。
(七)审批流程
街道(镇)人社中心进行初审,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进行复审,区人社局进行终审。
(八)业务咨询
青岛西海岸新区就业服务科:0532-86132379。
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现行政策依据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等三项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5〕5号)。
(二)政策范围
1.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政策条件
申领对象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 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 险。对不再从事灵活就业的,补贴可申领至灵活就业终止当月;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两项费用均未按时缴纳的月份 (以次月10日前到账情况为准)不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予以顺延。
(四)政策标准
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所需资金按体制从市、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等有关规 定认定。在2025年1月1日前,已按青人社发 〔2022〕5号文件核定补贴待遇的,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距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距延迟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按原补贴政策期限执行;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距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距延迟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仍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延迟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六)申请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查看更多—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失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模块,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按照网站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信息无误进行提交;
2.现场办理。申请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七)审批流程
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镇)人社中心进行初审,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进行复审,区人社局进行终审。
(八)咨询电话
青岛西海岸新区就业服务科:0532-8613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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