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省及青岛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助力失业人员提升就业竞争力,我校现开展育婴初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培训信息
培训项目: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初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五级)
培训课时:总计120课时,采用“理论+实操”结合模式(理论40课时、实操80课时),确保符合补贴性培训课时标准。
授课地点:青岛开发区武夷山路413号(青岛西海岸新区鑫龙阳光大姐职业培训学校)
二、培训对象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16-60周岁),青岛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非本市户籍但已在青办理失业登记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严格依据《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级)设置课程,核心内容包括:
基础照料模块(40课时):婴幼儿喂养指导、睡眠照料、个人卫生护理、穿脱衣物与消毒等;
健康护理模块(28 课时):婴幼儿抚触、三浴、发热、意外伤害等常见状况处置、生长发育监测;
早期发展模块(24 课时):婴幼儿大动作 、精细动作训练、语言与认知能力开发;
安全防护模块(28课时):婴幼儿居家安全防护、急救、辅食制作安全(食材处理、盐糖添加禁忌等)、奶瓶消毒规范,同步融入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技巧以及法律法规。
四、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符合条件的学员经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且实际参训课时达到总课时的80%及以上,可申领政府培训补贴;
补贴金额:育婴初级培训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参照青岛市同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青岛鑫龙阳光大姐职业培训学校(青岛开发区武夷山路413号);
线上报名: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培训鉴定→就业技能培训报名→自主选择“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初级”及我校报名。
咨询电话:0532-68971177;18562732813董老师
六、其他说明
1.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政府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培训结束后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3.我校为青岛市人社部门签约培训机构,全程接受人社部门监督核查,培训质量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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