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参保单位应按月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是根据职工当年度缴费基数、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算单位每月应缴费的社会保险金额。
二、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方式:
1、自动推送:社保经办机构会在每月15日17点后,批量对当月应缴费金额进行核定,并同步将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无需参保单位进行操作,这种方式比较简便,不用每个月去操作。
2、单位申请:需要每个月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也可到就近区市街道服务大厅办理应缴费金额核定及缴费数据推送等事项。
↓↓↓单位申请核定方式网上办理流程图:
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
三、如果参保单位的社保费已经核定,想要修改或删除的两种核定方式分别是:
1. 自动推送方式:无法在官网进行删除操作,参保单位需要到就近的区市镇街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应缴费金额核定删除。
2. 单位申请方式:参保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中的“社会保险-单位办事”,通过“日常业务受理”菜单下的“单位缴费申报”模块,点击“删除核定”,就可删除已经核定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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