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因为公司承诺现金补贴而放弃缴纳社保
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约定而变更或者放弃。因此,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双方有过的约定也属于无效约定。
(2)试用期内,单位也应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无论试用期长短、无论职工最终能否转正,企业都应依法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试用期期间的工作时间将不予计算缴费年限,发生医疗、工伤、失业等情况时也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
(3)社保缴费基数也很重要
社保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及其后续的调整,千万不要忽视。职工缴费基数是按本人的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核定的;用人单位为新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时应按本人起薪当月工资核定,但不得低于参保地最低缴费基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