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6号)、《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2030年)实施方案》(青人社发〔2023〕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审核职称申报材料时,须严格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申报及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
二、学时认定
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确认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为:http://www.qdjxjy.com.cn),注册并上传材料→用人单位审核确认→专业技术人员将结果上传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学习帮助”专栏。
其中,申报卫生、中小学教师、会计职称系列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工作,分别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负责并按其规定执行;无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由负责其职称申报工作的部门(单位)负责。
三、学习内容
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新质生产力”等专题开展学习;鼓励自主选择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医养健康、人才国际化、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人文素养等方面课程。
(二)专业科目:应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对接国家战略,服务新区发展,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
四、学时获取途径
(一)参加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课程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获得学时。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再统一组织公需科目线下学习,请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在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https://www.qdjxjy.com.cn/)的“公需科目”专栏自主学习,完成学习后可直接获得相应学时。
(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的通知》要求备案,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核准,且结课审核合格后,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进行学时登记。未申报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未经核准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的,不予登记认可继续教育学时。
(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也可认定相应学时。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线下提报证明材料,录入学时,用人单位审核确认,获得学时。
1.参加用人单位或其他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专题讲座、模拟实训实操、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具体以活动通知、培训通知或培训证书等为证明材料。
2.参加各类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及出国(境)考察,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每项按10学时折算,每年累计不超过40学时。自学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以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为证明材料;参加出国(境)考察,以邀请函、考察报告或总结等为证明材料。
3.当年获得的各种技术奖励,取得的专利,完成的学术课题、行业标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著作、译著等,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每项按10学时折算,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同一项目成果,不重复计算)。以相关证书、论文录用通知、含有作者名称的论文(著作)相关复印件等为证明材料。
4.参加全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行业公认的国际注册类考试,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每项按16学时折算,其中注册考试类按每门课程折算。须上传考试通过等证明材料。
5.参加专家服务基层、职称评审、人事考试阅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重大人才项目评审等活动的受邀专家,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以邀请函或邀请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为证明材料。
6.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以相关文件为证明材料。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直接获得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
(1)因公派,年度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提供境外工作证明的。
(2)因受伤、患重病,年度内请假超过6个月,提供用人单位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的。
(3)女职工休产假,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产假证明的。
五、有关要求
(一)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大政策宣传与指导,立足行业特性,科学合理设置继续教育专业课课程,规范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实施继续教育学习,提高更新知识结构的自觉性。
(二)用人单位应按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创造有利条件,认真记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如实考核、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情况。
(三)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认定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人社部门将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按职称申报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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