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着力“强基础、促规范、补短板、重党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班子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狱所安全稳定工作再创佳绩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青岛监狱和北墅监狱监管设施改建等项目顺利推进,全市监管场所连续17年保持安全稳定,创历史最长安全周期。
(一)监管安全治理见成效。围绕“两节两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安保任务,组织开展监管隐患排查整治、监管秩序专项整顿、重点部位专项检查等多项治理活动,排查整改隐患100余个,加强指挥中心全时段巡查调度、“两警”联防联控,确保了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协调财政局提高狱所罪犯(戒毒)人员伙食费标准,从180元/人月调整到220元/人月。
(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新上项目安全准入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建立隐患排查、下达、治理、反馈、复查、考核、销号闭环管理模式。全年狱所共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19次,投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资金325余万元,组织各类应急演练160余次,累计参演3万余人次,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严格规范执法常态化。制定落实计分考核细则实施意见,开展计分考核日记载、周评议记录专项整顿,全面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网上办理。严格落实“三级”犯情日排查、罪犯危险性评估、包夹罪犯管理等制度,青岛监狱启用执法证据保全中心,北墅监狱处理33名违规罪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推进三分戒治管理,既调动了服刑强戒人员改造戒治的积极性,又保持了狱所内严打高压态势。
(四)教育改造方式更丰富。积极推进服刑强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将全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并对我市服刑人员技能培训办法进行了修订。认真落实“1515”教育改造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文化育人工程”建设。北墅监狱组建国学教育讲师团,建立教学演播厅,4个“文化育人工程”示范监区通过省局验收。青岛监狱制定《教育日组织管理办法》,押犯单位统一设立学区,每个分监区配备一名警察教师,教育日现场授课。
(五)社会帮教措施显实效。联合市红十字会开展“心桥基金”春节、中秋救助活动,为46个服刑戒毒人员特困家庭和456名长期不接见人员发放救助金17.95万元,专家志愿者为北墅监狱诊治8名精神异常罪犯。组建红十字禁毒网络宣传专家库,选任5名警察,面向全市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协调沂山书院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青岛监狱捐赠价值两万余元图书。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更加规范
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688人,解除矫正30850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838人,安置帮教对象14692人。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3446例,人身危险评估3567例,总体矫正质量评估3935例,办理外出审批1284人次,居住地变更30例,依法给予警告75人,提请撤销缓刑7人、撤销假释1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请收监执行4人。
(一)执法制度更加完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管职责和任务,强化监管制度落实,树立尽职免责意识。制定《年度社区矫正执法考核细则》,建立现场执法巡查和督查通报制度,开展现场执法督查15次,网络抽查10次。各区(市)司法局全面建立社区矫正执法环节集体评审制度,严格落实集体研究评审、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最终意见、会议纪要成员签字入档的要求。建立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备案制度,应急处突准备工作扎实开展。
(二)执法检查更加严格。启动为期半年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逐所逐人走访排查,对排查出的131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从严管控措施,严防脱管失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建立由司法所、街道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亲属组成的矫正小组,实现“一对一”结对教育矫治。联合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市南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挂牌成立全省首个派驻社区矫正管理局检察室,对规范执法行为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三)执法保障更加到位。莱西等区(市)分别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刑罚执行科或矫正管理科,全市现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443人、社会工作者139人、社会志愿者449人。推动全市社区矫正监管平台接入全省网络系统,全市实施手机定位监管2035人、电子腕带监管50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监控覆盖面达100%,平度市给每个司法所配备了社区矫正分级管理仪,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安置帮教不断加强。联合市综治办等4部门印发《关于转发<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大力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和帮扶救助工作,我市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达99.4%,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91.5%,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达100%;落实低保救助50人、特困帮扶10人、临时救助24人、失业登记233人次,开展技能培训565人次,推荐就业327人次。
三、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创新
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423家,其中,镇街调委会 138家,村居调委会6530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委会755家,年内共调处化解纠纷33287件。市局、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2017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我市1个调委会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5名调解员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表彰;8个调委会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28名调解员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
(一)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治安案件“警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不断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建立我市首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建立逐步建立。全市现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6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708人,调处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纠纷4700余起,3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案例在全国获奖,相关经验被《法制日报》刊发。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模式创新发展。印发《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运行机制、工作模式创新发展。“12348”人民调解工作指挥分流对接机制进一步深化。创新人民调解“1+1+N”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纠纷化解制度,相关经验被《山东政法》刊发。在城阳区试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离工作机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840件,调解成功395起,司法确认231件。
(三)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站点建设提档升级。在西海岸新区、李沧区先后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站(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建设观摩会和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观摩推进会,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窗口单位内外观形象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全市138个司法所开展问卷调研,积极创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专项督查评估,命名公共法律服务站“示范点”20个、司法行政工作室“示范点”100个。市局《构建司法行政工作室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社区》获评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三等奖。全国首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在我市召开,《法制日报》整版刊发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人民调解》杂志对我市创建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的经验做法予以刊发。
(四)“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岛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在崂山区召开“全市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全市1358个社区配备社区(村)法律顾问,年度经费补助累计达1370余万元。相关经验在全省专题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受到省政府办公厅约稿,并被人民网、《青岛日报》等媒体报道。
四、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稳健
全市现有律师所374家,执业律师4800名,律师代理案件6.69万件;全市公证机构12家,执业公证员127名,办理公证业务10.52万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19家,司法鉴定人223名,办理鉴定业务1.02万件。基层法律服务所183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97名,办理业务2.4万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案件7510件,累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13亿元。“12348”专线接听解答群众来电52649人次,同比增长58%。
(一)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法律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青岛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律师行业改革发展。出台《青岛市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代理申诉案件工作。加强律师执业行为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建立“投诉查处惩戒中心”,开展全市律师行业案卷质量检查,涉及律师事务所128家;申请注销1家律师所,2家律师所暂缓考核,对1家律师事务所和3名律师实施行政处罚。联合12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指导市律师协会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推动我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落实。
(二)公证质量逐步提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切实做好执业风险防控问题的通知》《青岛市公证机构公证复查处理工作指引》,有效防控公证执业风险。全省率先制定《青岛市办理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公证的指导意见》,为遗体器官捐献提供免费公证服务。开展公证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证服务推进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证服务。开展公证案卷随机抽查,抽查12家公证处505件案卷。指导市公证协会开展青岛市优秀公证处和优秀公证员评选活动、全市公证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激发公证队伍的内生动力。
(三)司法鉴定分级管理探索推进。指导市司法鉴定协会制定《青岛市司法鉴定分级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司法鉴定分级管理评定标准》,积极探索司法鉴定机构分级管理机制。与青岛市物价局联合发文贯彻落实省厅最新收费标准,规范鉴定收费行为。开办司法鉴定人司法实践能力培训班,司法部能力验证中取得18个“通过”、15个“满意”的评价结果。严格监管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抽查3家鉴定机构55件鉴定案卷,2家鉴定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复核,注销司法鉴定所1家。
(四)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全面展开。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创新案卷倒查、实地随机抽查机制,注销2家法律服务所、7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基层法律服务诚信建设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规范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档案,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息纳入青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平台。
(五)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扎实开展区(市)法援案件抽查回访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组建新一届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团,人员同比增加14.2%。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法律援助试点工作。联合岛城媒体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讨薪3940.4万元。 “青岛法律援助”微信、微博公众号双双入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优秀政务微信”“优秀政务微博”,“青岛法律援助”微信是唯一入选的法律援助类微信公众号。
五、法治基础建设亮点纷呈
1个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市))创建先进单位、1个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县(区(市))创建先进单位,我市“税收法治教育基地”被命名为全国首批9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之一,法治教育进“第一课堂”实现破局,我市普法工作经验被司法部“中国普法网”、省委《山东信息》《今日信息》刊发。在市委政法委情况调查通报中,法治宣传工作满意度以98.07%的成绩名列政法部门第一名。2018年1月25日,闫希军副市长对《市普法办公室法治宣传工作材料》作出批示:很好!法治宣传专项工作卓有成效,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一)普法格局转型重塑。以市两办名义出台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200多部法律法规分解到50多家市直部门,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对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分期分批视察,对全市80多个国家机关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普法责任进一步实化。全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整充实到51个,普法责任制的领导力量进一步强化。建立400人的全市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市直机关共同筹建学法考法题库,普法责任制的参与力量进一步多元化。
(二)普法平台立体多元。联合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开展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厚植法治元素,全市现有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09个,普法一条街207条,投放各类法治宣传栏、普法公益广告5000余个,实现一地一品、各具特色。在地铁3号线、热门公交线路投放法治宣传片,打造法治宣传流动景观。拓宽公共传媒阵地,运用“新说法”“丁一说法”“法治周刊”等栏目,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文,年内播放法治节目1000余期。推进互联网普法,提升“青岛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关注数量已达2万人,年推送信息近200期。
(三)普法手段亮点频现。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丰富学法内容,落实“7+2”学法清单制度,全市举办“国际化战略与法治政府建设”等培训班1100余次,区(市)党委政府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法2300余次,全市3.7万名公职人员完成网上考法工作,达标率99%。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进“第一课堂”在胶州实现破局,法治教育基地全市已建成62个,主题宣传式、体验教育式等形式增强了普法的趣味性,“枣花学法”等一批普法品牌深受青少年的喜爱。另外,全市累计开展“法律护农”“企业法律体检”等“法律六进”活动7000余场次,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普法惠民精彩纷呈。抓住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房屋拆迁、遗产继承、婚姻家庭等突出问题,组织全市的名律师、名法官、名主持等,举办“法治宣传进社区丁一说法(秋航律师)面对面”活动4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0多人。在全市部署开展“普法大讲堂”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00余场次。成立各具特色的普法小剧团,以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将法律知识传播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年内累计演出400余场次,观众达10余万人次。
(五)法治精神深入人心。采取撰写普法案例、打造法治宣传节日、推进法治创建等形式,让法治精神植根群众脑海。年内,共组织各区(市)、市直机关撰写典型案例2000余个,宣传1000余场次。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融入市民生活,努力营造法治节日氛围。仅12月4日当天,全市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00余场次,近20万名群众参加了相关活动。年内,西海岸新区被推荐为全国法治区,市南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区,市北区洛阳街道海琴社区等6个社区(村)被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市南区八大湖街道高邮湖路社区等12个社区(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
(六)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人民监督员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将人民监督员信息纳入《山东省人民监督员信息(软件)管理系统》管理,实现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选人用人随机抽选、规范管理。10名人民监督员被省司法厅、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监督员。
(七)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圆满收官。发布《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完成报名6151人,圆满实现考卷、考场、考试、人员、舆情“五个安全”目标。妥善处置两名视障考生的事件,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年内审核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547人,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档案12卷,办理职业资格档案调转148人,落实法律职业资格备案工作2279人。
六、班子队伍建设再上台阶
(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局党委《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17年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分解和理清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推进工作、落实责任记实制度,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为基层党员上党课制度。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并重,坚持“每月一讲”制度,先后举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宣讲辅导。围绕抓好青年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配套建立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制度,引领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围绕克服和防止党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问题,坚持从加强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入手,重点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并坚持支部“三会一课”检查通报、党员填写《组织生活手册》检查通报、支部联合学习研讨等机制。为推进支部“三会一课”落实,坚持组织定期收集最新的系列讲话精神、党和政府重大会议精神等,编印《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资料汇编》,既方便支部和党员学有资料,同时也保障了组织生活内容的与时俱进。
(三)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修改完善《局机关请销假管理办法》和《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察,启用“全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平台”,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坚持经常性开展形势任务与职能使命座谈讨论活动,先后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坚持办好“业务讲堂”和“四个一”读书学习交流活动,为党员干部创造学习锻炼和展示才能的机会。局机关“法助人和”服务品牌继续保持“青岛市机关名牌”荣誉。
(四)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条例。组织干部选拔6次,选拔干部74名,其中,市管干部2名、处级干部44名、科级干部28名。试用期满任职干部7名,组织99名处科级干部交流任职,办理局机关从监狱遴选干部8名,组织干部挂职锻炼5名,办理法律援助中心加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后干部重新任职16名,协管办理区(市)司法局干部任职、交流21名,新录用公务员任职54名,2名处级、4名科级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组织职级并行试点调研、职级设置和职级套改51名,全年办理干部备案手续293名,警衔晋升255名,取消警衔2名,专业技术评审、确认176名。加强干部监督,组织完成市管干部29名、处级干部409名的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抽查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41名,其中2名因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受到诫勉谈话,对拟提拔的47名处级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和任前档案审核,完成2335名在职、退休人员的出入境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工作,办理因公、因私出国26名。开展监狱、强戒所、司法所编制调研,调整理顺青岛监狱、北墅监狱、强戒所内设机构,督导落实全市基层司法所垂直管理,完成了局机关编制方案审核报批和监狱28名干警招录工作。制发《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公务员诚信守则》,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和公务员“承诺践诺”活动,6篇典型事例被市公务员局报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研,在全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会上进行发言交流。
(五)坚持不懈落实“监督责任”。制定2017年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深化监督责任清单管理,责任落实进一步精确化、精细化。组织召开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会议,出台工作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分级签订领导干部廉政责任书109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局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与狱所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警衔晋升、选拔任用干部、评优评先等工作进行审查,出具廉政鉴定意见2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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