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推动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加快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让老百姓得到更切实、更充分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获得感,递交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新区司法行政名片”,为推进法治新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加强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推动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向基层延伸,增强供给能力。推出“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系列产品。健全完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黄岛模式”,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专网、专线辐射力和覆盖面,建立网络服务评价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投入保障、多元供给、绩效评估监督和联动运行机制。进一步调整、优化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企业“法律体检”。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深入研究“互联网+”法律服务新模式,不断开发法律服务新产品,着力为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创新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开展网上办证、公证进社区、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公证法律援助、建立镇(街道)公证法律服务联系点等公证便民活动。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大困难群众、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倾斜力度。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和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刑事法律援助。深入实施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保案件质量。
(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着力推进“平安新区”建设。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提升村(社区)调委会、做强镇(街道)调委会、发展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名册、培养队伍、整合资源和发挥社会力量,引导律师或者律师调解组织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健全完善“五调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教帮扶工作,高质量推进社区矫正“一中心三平台”建设,按照“社会化”要求,进一步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按照“法治化”要求,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专业化”要求,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按照“智能化”要求,加快建设社区矫正信息化升级版。完善区、镇、村三级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和工作保障体系。严防脱管漏管,进一步降低社区矫正人员再犯新罪率,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发生。
(三)不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着力推进“法治新区”建设。全面推进全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重点人员普法教育机制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健全非公有制领域普法宣传机制。继续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开展2018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组织开展青少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新居民学法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新居民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大文化建设框架,新建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示范点。开展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培育推荐工作和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和成果巩固,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素质。着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工作新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推进党风、政风、行风、警风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四风”,认真开展明察暗访,牢筑廉政纪律底线。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站点创建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为司法行政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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