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 2020 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全年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9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和“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也是新区以更高站位推动国家战略落实、以更大力度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总的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和服从服务于工委管委决策部署,以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坚持法治新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攻坚的状态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为建设法治新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着眼大局,强化统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
(一)健全工作体系
1.筹备召开两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推动依法治国顶层设计落地落实。
2.公布2020年法治新区建设工作要点和立制、执法、司法、普法各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协调推动各大功能区、各镇街、各单位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加强依法治区办自身建设,建立完善协调联络、调研论证、督查检查等工作制度,推动各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确保依法治区办规范高效运行。
(二)开展法治督察
4.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盯住重点和难点,健全完善法治新区建设推进职责、督察工作机制、督察结果运用等具体规定,开展依法治区建设工作专项督察,着力提高督察工作的程序性、实践性、可操作性,构建起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负其责的法治新区建设推进机制。
(三)突出工作重点
5.加强对依法治区的统筹谋划和整体布局,注重处理好当前和长远、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等方面关系,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6.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法治工作的聚焦点和着力点。
7.全面贯彻《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加强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把是否依法移送、受理、立案、办案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统筹法治政府建设
8.加强顶层设计。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落实,制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找准法治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为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着手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提供新的战略指引。以争创“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细化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为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效引导。
9.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修订《青岛市黄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加大对提交管委主任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议题的审查力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和论证制度。修订《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的起草、签订流程、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合同的履行、档案管理等工作。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要求,修订《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有关国家机关、人大代表、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律师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论证联系点制度,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发文程序,加强质效评估,坚决杜绝超越权限、内容违法和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的文件出台,提升制度供给质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按照备案程序和时限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长效机制,通过政务公开实行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11.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紧围绕新区“十二大攻坚战”,努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加强对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研究出台《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立完善第三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惠企及企业纾困政策落地实施方案》,完善企业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服务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纾困帮扶工作,为企业提供自贸区有关政策法规、惠企及企业纾困政策的咨询、权益保障、“法律体检”等服务。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2.强化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会同区检察院对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生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和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强化行政执法分析监测,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定期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加大对执法投诉事项的查处力度,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履职履责力度。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的比重。
13.抓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部门“三定”规定,梳理清楚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明确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14.建立完善协调机制。研究出台《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建立完善制度化、程序化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青岛西海岸新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规范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中共同性问题的研究。
15.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搭建区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有效整合资源,实现省、市、区三级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依托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案件管理平台,加强个案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三)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效能
16.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创新案件审理方式,缩短办案期限,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形式,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工作。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将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线索移交。
17.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通过庭审观摩、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机构和各级行政机关的办案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定期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
18.强化审前和解工作。加强与区法院的协调配合,有效开展行政争议案件审前和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规范运行。严格落实《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和解员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提高和解成功率、案件质量、和解效率,增强和解工作的公信力。
三、融入中心,司法为民,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9.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围绕建立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依托现有资源推进区、镇街、社区实体平台全覆盖,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建设,加强“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微信订阅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法助人和”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移动端功能,全天候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投诉建议等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在线咨询解答、服务办理、任务指派、监督回访、统计分析、工单办理等功能,逐步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掌上办”、“指尖办”,不断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优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统筹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
20.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抓好司法所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司法所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建。在全区23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基础上,打造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站2个,示范社区司法工作室4个。集合司法行政人员、社会律师和法律志愿者3支队伍,开设公益法律服务窗口,设立公益律师服务岗,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公益法律服务。
21.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加强公证处自身建设,全面落实公证机构自主权,建立健全政策保障和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快发展公证员队伍,加大对投诉事项的查办和整改力度。加强公证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部公证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预约”服务制度,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的服务事项范围,将46项涉外公证扩大到86项。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改进公证服务方式方法,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网上办理等技术,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效能。切实发挥工作日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和双休日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加强公证宣传力度,将公证触角延伸至更多镇街、社区,切实减少群众少跑腿,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2.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秉承“应援尽援、绿色通道、专项行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针对经济困难者、低保户、农村供养的“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贫弱群体,实施精准援助。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中低收入群体,尽可能满足特殊群体的援助需求。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推动“互联网+”与法律援助深度融合,积极开辟“绿色通道”,推行“一次性告知”“律师点援”等精准服务措施。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优质便捷高效。探索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以外事项全部提供法律援助。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2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保障机制。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深入指导各相关部门在知识产权、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等重点领域调解工作,发挥党员金牌调解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年内指导成立特色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以上,不断拓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服务覆盖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打造“枫桥经验”新区升级版,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加强对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完善人民陪审员和和解员选任工作。
(二)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
24.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制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律师行业党委体制机制建设,把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各环节各方面。
25.全面发展律师事业。以法律服务业统一核算纳统为契机,出台律师行业发展的支持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权益,规范律所律师执业行为,大力提升律师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数量增加、业务拓展、服务提质、营收增长、品牌叫响,形成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律师业务发展格局。围绕新区实施“十二大攻坚战”,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企业规章制度起草论证,合同审查、文书起草、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增进律师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行公司律师制度。探索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巩固和规范传统诉讼业务和法律顾问业务,鼓励律师行业积极开拓和发展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涉外贸易、生态环境等新兴业务领域。
26.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出台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支持意见,促进人才、业务、质量、效益发展提升。引导城区基层法律服务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打造有竞争力的规模所、品牌所。积极推行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两所共建、业务互通、优势互补。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严格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
27.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执业监督,促进执业自律,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三)强化普法和依法治理
28.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围绕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广泛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首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
29.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以宪法宣传为抓手,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军营、进工地、进营业场所等活动。
3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实起来暖起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参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31.深入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重新编制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实施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动各责任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32.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推动实施机关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出席和旁听法院庭审。
(四)健全完善刑事执行体制
3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法》宣传落实和教育培训,坚持专门机关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坚持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位一体”,切实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优化社会危险性调查评估机制,依法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构建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水平。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犯罪。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3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抓好特殊形势下与监狱的安置帮教工作衔接。抓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管理服务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管控工作,建立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登记台账。推进安置帮教人员安置帮扶体系建设,协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帮扶长效机制。
四、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35.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在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找准全面推进法治新区建设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研究制定局党委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大整顿,开展“巩固提升年”活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抓好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善长效机制。落实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争取支持。
36.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基层党建“三管齐下”,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地见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完善“两学一做”“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应用机制,推动“e支部”建设,推进各级党组织建立和落实党建“三张清单”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员社区“双报到”制度,探索推动律师行业党组织、党员“双报到”机制。
37.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围绕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规划。落实《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推进领导干部下沉蹲点、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和年轻干部双向交流等工作。强化科长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年轻中层干部。落实好干部职工的政治待遇、福利待遇。
38.进一步加强群团组织建设。群团组织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引领意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责作用。局工会要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依法合规落实好员工各项福利。局团委加强以党建带团建,以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促进青年发展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和青春公益项目。局妇委会以立足岗位巾帼建功活动为主线,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发挥应有职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