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
2020年5月8日
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中共青岛市委政法委《关于发挥政法职能作用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涉企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在涉企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把是否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作为合法性审查的要点,作为政策是否合法的依据。对企业切身利益、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涉企政策,或者对不同企业、行业影响存在较大差别的涉企政策,须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涉及特定行业、产业的,要审查是否有针对性地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涉及特定地域的,要审查是否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特色,是否充分听取地方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的意见。听取企业意见时,是否注重听取企业内部不同层级代表特别是职工代表的意见。注重审查涉企政策是否侵犯企业家人身权,是否损害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经营自主权等的合法权益。对涉嫌侵犯企业家人身权的一律不予通过,对涉企的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否则不予通过。
责任单位:法制咨询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二、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快速化解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设立服务企业窗口,使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就近获得法律服务,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帮助的成本。积极推进在企业或商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拓展矛盾纠纷调解领域。综合运用调解等方式,多元化解企业和企业家的矛盾纠纷。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围绕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深入开展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三、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第三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推进惠企及企业纾困政策落实,对自贸区相关法律政策、惠企及企业纾困政策进行宣传解读、适用咨询、实施监督、效果评价、权益维护,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优化企业等投资主体发展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党政群机关履约清理工作,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免费向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政策咨询、权益保障、监督政策实施、参与政策制定等服务,督促政府兑现政策。
责任科室:法律顾问与法律事务科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四、充分发挥专业律师服务团队的作用
建立民营企业应急服务机制,对民营企业涉及的重大项目或突发的重大案件进行会诊论证,加大对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企业权益维护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科室:法律服务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五、健全“法治体检”服务机制
组织专业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企业制定章程和重要制度、完善决策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梳理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查找企业财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劳动用工、融资担保以及企业家人身权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形成法治体检报告,提出预防风险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权益。
责任科室:法律服务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组织律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等走进企业,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以案释法”等法律知识宣讲及普及活动,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层及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制度,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七、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妥善化解涉企行政争议
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对涉及企业或企业家的行政复议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到应收尽收。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快审快结,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加大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切实保护企业正当权益、维护企业家利益。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与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加强沟通,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协调督导,定期进行通报,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履行法律生效裁判。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通过案例研讨评析、庭审观摩、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指导,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
责任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31日
八、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落实“免罚清单”机制
组织起草《青岛西海岸新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受理或查处民营企业家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人员“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根据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出的对企业出现非主观轻微违规、没造成严重后果的“首次不罚”“首次轻罚”适用范围清单,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给予企业容错改正机会,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科室:行政执法监督科
完成时限: 2020年11月30日
九、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开通法律援助热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民营企业中的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困难职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办结服务。对于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或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法律援助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十、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公证服务
开通“公证便民助企直通车”,在民营企业设立、生产、经营、销售、融资贷款、投标、土地竞买等环节,对涉及企业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债权转股、融资租赁、抵押、拍卖、典当、反担保、合同交易提存、资信、委托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探索保全证据公证新模式,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证据保全公证服务。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免费家事法律咨询和公证法律方案设计,优先提供相关家事公证法律服务,免除后顾之忧。
责任科室:公证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十一、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组织律师、公证员为民营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完善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法律保护措施,帮助完善企业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责任科室: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处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二、持续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
根据工委政法委工作安排,建立包重点企业、项目制度,实施挂牌保护;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机构负责人联系企业,持续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每年到联系企业至少走访2次。
责任科室:政治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