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党委书记 薛少煜
一、出台背景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青编办〔2021〕25号)要求,我局对《青岛市黄岛区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实施了动态调整,2024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2024)>的通知》(青黄司发〔2024〕54号),对本系统权责清单予以更新。
二、调整依据
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
三、调整情况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后,该清单共有权责事项19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权力5项、公共服务3项,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调整具体情况:(一)“行政许可”中,“事项名称”由原来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变更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权限”由“初审”变更为“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二)“其他权力”第5项中,“事项名称”由原来的“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变更为“行政复议申请”。
四、权责清单是否还会再次调整
本清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任务变化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