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邮编:266555;电话:0532-8611778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和主动回应力度,把群众关心的政策和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民互动的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2023年,我局在新区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171条(含部门动态75条)。在将新区政务网作为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的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本单位工作信息,转发政府机关权威信息及主流媒体重要民生信息,2023年通过我局微信订阅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没有发生因未按照规定公开而被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和工作实际,对《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信息发布审核签发单》进行了调整,做到了公开的信息一事一审、全面审查,不断提升保密意识和综合文字工作水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被发布的现象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深入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政府网站、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我局微信订阅号由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注重抓好调度和跟进培训工作,通过不定时召开具体工作人员碰头会议的形式,及时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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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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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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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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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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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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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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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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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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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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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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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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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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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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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0 |
0 |
0 |
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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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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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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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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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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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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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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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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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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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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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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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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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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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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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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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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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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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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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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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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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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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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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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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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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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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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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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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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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管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由于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同时承担本部门多项其他工作,导致在公文解读等方面时间和精力投入不足,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比较单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动态信息的敏锐性和文字水平还需要提高,特色亮点提炼不够。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考核指标要求,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对于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及时配发解读文件,解读形式不局限于文字解读,还通过“普法专栏”、短视频等方式对一些热点法律问题进行解读,从而增强解读的趣味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与指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例会加强交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公开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贡献法治力量。
三是做好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官方网站管理、新媒体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工作,发挥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公开信息,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有效、公开、透明,让百姓从多方面都能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3件、协办2件),政协提案4件(主办3件、协办1件),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对6件主办件办复率100%,及时公开答复意见以及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我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阵地”并成功入选“建功新时代”主题党日特色阵地,将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主题党日阵地”“法律服务超市”“政务公开基地”三位一体的实体平台。2023年5月16日,我局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媒体代表参观“法律服务超市”,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建议,回应群众关切,提高企业及群众获得政策的便利度和实效性,以政务公开建设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日报客户端以《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以政务公开建设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题对我局创新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8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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