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及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按照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解读,深入学习《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介绍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义务,从而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对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工作要求能够有系统性的学习和把握,通过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也能够促进和其他政务公开单位的经验交流,是更高效更规范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条件。
(三)各科室其中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业务培训以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为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工作的培训,并研讨交流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三、培训要求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之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二)组织或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对政务公开新要求及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等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
(三)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的管理力度,实时跟进政务公开培训质量和效果,确保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顺利高效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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