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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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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相关服务工作,根据市商务局通知要求,即日起至9月22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信息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登记条件

(一)信息登记单位应是在新区范围内从事蔬菜、水果、水产品、畜肉、蛋品、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流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组织。

(二)信息登记单位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以及存在严重失信、重大违法行为的。

(三)信息登记单位的运输车辆,需符合食品运输卫生要求和具有良好车况的轻型厢式货车,且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二、信息登记流程

(一)“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信息登记坚持自愿的原则,信息登记单位需按要求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包括行车证中车辆照片、基本信息、审验信息全部内容)、供货合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index.shtml)网站信用信息报告等证明材料,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按照顺序彩色扫描为一个PDF版电子版文档,并将文件命名为“***公司车辆信息资料”,于9月12日下午5:00前,发送至办公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dqswjscb@163.com),以备工作人员初审。

(二)电子版资料审核通过的信息登记单位,会接到新区商务局蔬菜副食品服务科电话0532-85162708的回复或邮件回复。之后请按要求填写打印《“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信息登记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承诺书》(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在初审通过一周之内送区商务局蔬菜科现场审核,审核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行车证、供货合同原件审验,审验后原件退回。上述材料原件现场审验缺一不可,缺少者不予审验。材料审验地址:长江中路369号东区机关办公中心326房间,电话85162708。

(三)新区商务局对登记信息单位的资质、生产经营和诚信等情况进行登记,正式行文并填写汇总表,连同登记信息单位的相关电子版材料,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信息登记的车辆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信息登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符合规定的车辆信息纳入交通管理系统,新区商务局按照市下发审核通过车辆名单,通知申报登记信息单位,并提供新的“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喷涂标识式样。

(四)完成信息登记工作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照“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标识式样,自行在运输车辆箱体喷涂“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标识。喷涂标识后,须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行车证变更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信息登记单位上报信息资料务必保证诚实守信,真实有效,无涂改现象;扫描资料中若出现涂改、不与原件一致等现象,一律不予通过。

2.申请信息登记单位自资料上报起,务必保证车辆无交通违法违规记录。

3.以上事项导致信息登记不能办理,后果由申请信息登记单位自行负责。

4.进行“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信息登记管理的车辆享有的有关便利、责任和义务,以及取消登记信息、退出信息库等其他事宜详见《关于进一步明确“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信息登记服务事项的通知》(青商字〔2025〕49号)文件。


附件:1.“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信息登记表

      2.  承诺书

      3.“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信息登记情况汇总表

      4.“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喷涂样式

          5.  关于进一步明确“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信息登记服务事项的通知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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