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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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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黄岛区人民政府):

2023年,在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海岸新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新区依法治区办《青岛西海岸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青岛西海岸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统计保障。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依法治统决策部署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党员干部重要学法内容,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局党组(扩大)会等方式开展学习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指导全局党员干部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学习党内法规。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定期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活动,把握党内法规文件的重要意义和内容,落实党内法规文件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用党的丰富实践经验指导统计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开展。

学习《宪法》及统计法律法规。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宣讲《宪法》《民法典》及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区政府常务会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举办统计业务专题培训班,开设法律法规专题课,组织基层统计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发放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及防惩统计造假系列文件等学习资料,督促功能区、镇街开展学习,筑牢基层法治基础。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决策服务水平

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保留区级统计级行政权力事项16项,其中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6项、公共服务4项。开展政务服务梳理提升工作,进一步明确服务指南、服务电话等服务事项。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零跑腿,网办率达到100%

加强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严格按流程排查统计系统规范性文件,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律专家评价及合法性审查机制,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目录。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法治问题遵循“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统计法治建设遵循民主决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推行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聘请山东润杰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区统计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合同审查等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挖掘局内法治人才资源,积极申报公职律师,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有效提升统计执法成效

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规划,制定2023年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全年共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167家(超过在库企业5%),其中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94家,占比达到56.3%,统计执法覆盖面和执法数量有了较大提高。开展统计执法案卷整理工作,对2021年以来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梳理,按照执法检查案卷制作标准,补充规范执法检查文书及证据资料。

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效能。2023年,在“双随机”和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由于统计业务不熟练等原因,引起数据质量问题,对4家企业印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及时纠正错误数据

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公开。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前公示、行政执法年度报告等信息的公示。同时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

(四)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经济监测预警。分专业建立数据质量审核机制,对企业报表动态管理,做到“即报即审”。对重点企业采取区街(镇)联审,确保源头数据可追溯。建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新区17项重点指标分析研判,精准反映指标变化。在企业报表“窗口期”,对“四上”企业(项目)每日动态监测,形成《统计快报》125期,为宏观管理提供数据参考。统计咨询建议实现新突破,20余篇分析成果获省市区表彰,其中《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获评2022年省统计科研课题二等奖。

加快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融合贯通。印发《关于促进监督贯通协同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加强统计与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落实“统计违纪违法信息交流机制”和“统计违纪违法信访举报信息互通渠道机制”要求,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管理,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在全区综合考核中设“数据造假”指标,将数据质量核查和数据报送、数据查询等作为扣分依据,进一步压实数据造假责任。

开展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新区工委办名义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落实山东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针对省统计督察反馈新区存在将统计机构列为考核评价等方面责任单位的错误做法,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专项行动,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集中排查把统计机构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等方面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截至目前已经清理将统计机构列为考核评价责任单位事项2项,有关错误做法已经进行纠正。

(五)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优化提升统计法治环境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普法,全面提升普法成效。借助微信公众号“西海岸统计”刊载系列普法文章,提升普法宣传便利性。借助企业调研、雷锋日、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统计法》颁布40周年及第五次经济普查等活动,面向企业、社区居民、统计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优化统计生态。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宪法相伴”知识答题,引导党员干部运用宪法知识指导法治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与普法宣传双提升,2023年在全区统计业务专题培训班上,向全区2600余家规上企业统计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应尽的统计义务,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底线意识。

加快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青岛西海岸新区统计信用承诺制度》要求,组织新纳统企业、项目签订统计信用承诺书,明确承诺严格遵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修订《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加强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制度(试行)》,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加强统计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我与企业一起成长”活动,对900余家企业开展走访服务,收集企业诉求,按权限逐级上报解决,帮助企业化解生产过程中的困难积极参与“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力服务指导企业开展统计工作。借助五经普入户、业务培训等时机,宣传推广惠企政策,尤其是“四上”企业扶持奖励、企业统计员工作补助等统计政策,为确保企业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营造良好氛围。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生态

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议。带头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及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系列部署提升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发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指导统计法治建设,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将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与依法治统有机融合,学法、遵法、用法的法治观念不断完善,依法统计的行业气氛已然形成,统计法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二)发挥法治建设核心作用,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责

充分发挥局党组织书记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作用,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按时间节点推动学法活动。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将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统计执法队伍。积极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情况,全年通过局党组(扩大)会听取法治汇报10余次。组织开展局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开展述法评议活动,有效提升述法成效。推动统计监督职能落地见效,通过加强监测预警、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纠正违反统计法做法等工作,全面履行统计监督职责。

(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将法治建设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紧密结合,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将履行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统计系统考核,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述法”促“履职”,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及社会监督,推动依法治统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还需要提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统计法律法规不够深刻,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二)统计执法任务依然压力较大。面对当前复杂的法治环境,统计专业执法力量薄弱,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面临的压力依然不小

(三)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还需加强。个别企业对统计工作依然不重视,统计违法现象依然存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决心不能放松,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力度要加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压实统计法治责任

继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宪法》、《民法典》及防惩统计造假系列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主动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及时做好记录和信息报送。执行《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加强党委政府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建设,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指导。

(二)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统计法治意识

持续加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以领导干部和基层统计人员为重点,强化统计法治培训,召开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借助调研走访、数据质量核查等时机,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的宣传,增强统计法治意识,提高调查对象工作配合度。全力做好五经普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扎实开展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确保部门联合占比、抽查数量占比、风险抽查占比符合要求。加大统计法治队伍培养力度,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省执法证考试,壮大统计执法队伍,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通过实践磨练执法能力。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执法理论水平。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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