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公平竞争审查办《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统计局对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公平竞争工作有序开展,区统计局成立公平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全局公平竞争审查日常工作。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结合全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区统计系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施方案,优化了内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流程、职责分工,配备审查人员,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区统计局对近几年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经查,2018年以来,区统计局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文件《青岛西海岸新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已过时效期(2023年12月底)。
(四)宣传培训情况。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学习研讨。8月5日第12次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全局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各科室负责人学习《条例》,对涉及统计部门的政策文件进行了现场讨论。在微信公众号“西海岸统计”上加载《条例》学习宣传内容,扩大《条例》学习范围,提高《条例》知晓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五)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政策制定科室对照《条例》进行自我审查,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后,报局法制科复核,复核后报局办公室归档留存。公平竞争审查实行评估机制,每三年评估一次,发现违反《条例》的及时予以废止、修正。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要求把握不准。全区统计系统制定的政策文件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较少,对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要求把握不准,公平竞争审查业务不熟练。
(二)缺少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资源。公平竞争审查需要由第三方提供,目前掌握的具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第三方机构资源有限,不能有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认真学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要求。从全区统计工作实际出发,加大公平竞争审查的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能力和水平,避免出现违反公平竞争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二)加大政策文件的审查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定期开展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核监督工作,凡出现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要求的行为,依规进行清理纠正。
(三)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资源库。建议区公平竞争审查办牵头建立新区第三方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团队,为全区各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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