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新区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国家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党员干部重要学法内容,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局党组(扩大)会等方式开展学习。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指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学会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统计法治难题。
认真学习党内法规。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把握党内法规文件的重要意义和内容,落实党内法规文件的具体要求和规定。2025年局党组扩大会先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了运用党内法规指导统计工作的能力。
学习《宪法》及统计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走进长江路街道三江路、兰东社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及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局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及防惩统计造假文件汇编,提升统计干部法治思维。编印《领导干部常用统计法律法规汇编》,指导功能区、镇街及有关部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筑牢基层法治根基。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保留区级统计行政权力事项16项,其中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6项、公共服务4项。全面梳理政务服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服务指南、服务电话等服务事项,畅通政务服务渠道。
加强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法规的审查,提升法治决策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凡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督察及普法宣传等重大法治问题遵循“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统计法治建设遵循民主决策。
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及《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聘请山东润杰律师事务所担任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普法宣传等方面,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局公职律师作用,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
(三)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制定统计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研究确定专项行动重点事项,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落实。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审批及备案管理,按要求做好检查前的审批备案,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化程度。
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制定2025年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全年共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105家,其中部门联合53家,联合占比超过50%。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执法成效。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统计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对近年来统计执法案卷进行梳理。
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国家、省局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例,以案释法,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组织符合要求党员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5人参加考试,通过率100%,壮大了统计执法力量。
(四)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更好服务经济发展
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落实国家省市局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要求,针对投资、工业等重点行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回头看期间,配合市局做好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
加快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融合贯通。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等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信息交流机制”“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确保统计违法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交流,强化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管理,在全区综合考核中设“数据造假”指标,进一步压实防惩数据造假责任。
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整治活动。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执行谁清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清理纠治工作,集中排查把统计机构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等方面责任单位的做法,指导功能区、镇街及部门依法依规部署开展统计工作,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创新统计普法宣传,优化提升法治环境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2025年第一期区管干部培训班上,局分管负责同志进党校宣讲新修改统计法。将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深度融合,指导广大调查对象提高法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借助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户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统计法律知识。
深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统计信用承诺机制要求,组织新纳统企业、项目签订统计信用承诺书。加强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为诚实诚信企业统计员发放统计工作补助。组织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征文、书法漫画、教育培训等活动,使诚信统计深入统计干部人心。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建设相结合,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为企业升规纳统、发展壮大提供统计服务。积极开展“我与企业一起成长”活动,对900余家企业开展走访服务,收集企业诉求,按权限逐级上报解决,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意识还需提高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统计法律法规不够深入,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过于单一,法治宣传效果还需提升。另外,在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统计工作难题方面还需不断探索。
(二)统计执法能力还需提升
目前,统计执法人员多数未接受系统的法治教育,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执法人员多为其他岗位人员兼任,执法经验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离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还有差距。
(三)统计执法监督还需加强
当前,个别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度不够,因业务不熟练、指标理解错误引发的数据质量问题依然存在,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决心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议,带头落实国家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提升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发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研讨、法治实践等活动。将依法治区与依法治统紧密结合,不断优化提升统计法治环境。
(二)发挥法治建设带头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见实效
发挥局党组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作用,统筹规划年度法治建设要点,按时间节点推动学法活动。加强统计法治人才培养,将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统计执法队伍。积极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重要统计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带头开展年度述法,不断总结提炼法治工作经验。
(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将法治政府建设与防惩统计造假同步推进,严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带头执行《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做好统计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作为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狠抓数据质量管控,多途径多手段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有效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法述职,自觉接受各项监督,努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学法用法结合,提升统计法治水平
持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从思想上树立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加强政绩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构建依法统计良好生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及统计法律法规。借助业务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时机,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的宣传,提高调查对象工作配合度。
(二)落实督察反馈整改,加强统计规范建设
及时跟进国家统计督察问题反馈,根据督察组反馈问题清单,落实国家省市督察整改要求,印发整改落实方案,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党委政府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建设,推动领导责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开展整治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活动,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震慑统计违法行为
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通过实践磨练执法能力,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执法理论水平。继续开展防惩统计造假专项行动“回头看”,部署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巩固防惩统计造假成效。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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