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不断创新服务理念,规范行政行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放在为党政领导、为经济主管部门、为企事业、为社会公众服务上,方便了社会各界和普通群众对全市统计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统计数据的了解和查询,树立了全新的形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将我局2008年度(截止时间是200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8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胶南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在政府信息形成、对外公开以及受理公开申请过程中的职责和办理程序;确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政府信息更正申请工作流程。目前,我局各科室在日常公文办理过程中已开始按要求同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审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培训。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局网站信息联络。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梳理我局的政府信息,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组织《条例》的学习、测试,普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责任感;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服务公众,加强监督。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本局网站信息内容、框架设计、维护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改版更新,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通过网站公开了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及联系电话,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以及应告知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更正申请的办理程序、相关表格及受理机构在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信息动态,方便公众上网检索利用。
(四)“面、点、形”结合,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公开。所谓“面”,即公开的内容范围广,除涉及秘密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之外,其余所有行政行为和服务行为都向社会公开,如统计局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审批项目及依据、工作程序及时限、是否收费和收费标准等;所谓“点”,即公开的内容突出重点,抓住群众关注的统计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所谓“形”,即公开的方式上形式多样。采取了新闻媒体、网络、印发宣传册、设计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条例》施行后,我局认真对照要求,对以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编目,对已过时的政策或工作进行了清理并更新,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要求予以公开。截止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项,主要内容有: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指南、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涉及统计工作的文件、通告公告、工作动态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局办公楼廊道墙面宣传栏、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本局网站作为局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不断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涉密类文件。二是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的。三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需要边工作边总结。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需进一步梳理和界定。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有待提高,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统计部门又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繁、杂,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工作人员兼职负责,随着统计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
(二)改进措施。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梳理和界定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
三是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四是合理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在信息公开前对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经过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双重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公布,以此增加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保密性的认识,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做到信息公开有据可依,有法可依。
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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