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医疗保障全领域,持续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医保工作、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区“法治医保”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有力的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党的领导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医保法治体系建设,发挥法治体系建设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进医保事业发展行稳致远。二是履行医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区医保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三层抓”格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强化对医保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始终坚持将医保法治建设摆在医保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积极研究部署医保改革与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健全制度管理,以严格的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省、市医保局权责清单,编制完善区级医疗保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确保清单全面、准确、规范,遵守“职责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有效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二是依法履职,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法落实好新冠患者医保待遇保障和企业降费缓缴等政策,为打赢新冠病毒疫情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医疗保障政策支撑;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医保政务服务下沉镇街,大力推进医保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推进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微信帮办”,加快实现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100%实现“一次办好”,提升群众在医保领域的满意度。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等专家的意见,充分利用和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医保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建立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三)坚持公正执法,以坚实的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内控管理,组织各经办科室围绕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以及内控的管理与监督等五个方面深入开展自查,梳理内控风险点39条,建立内控风险点防控台账,逐项制定防范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医保审核230万人次,擦亮监管“慧眼”,让违规医疗行为“无所遁形”,综合运用警示约谈、专项稽查、交叉互查、飞行检查、全覆盖检查等手段,建立全员全过程监管链,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对民营定点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以零容忍态度精准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联合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3个检查小组,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持证上岗制度,系统内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实现100%持证执法,2022年新增执法证人员3人;组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队伍,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退休职工、律师、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取18名关心医疗保障事业的人员担任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量,通过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辐射力量带动全社会对医保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四)深化普法宣传,以丰富的宣传教育方式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学法制度,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参加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试,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100%,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全员法治培训,2022年共举办7期医保政策法规培训班,定期邀请领导、专家讲解医保政策;开展16期“医保大讲堂”,组织业务骨干培训医保业务,真正吃透医保法规。二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围绕“共筑医保基金防护线,管好用好群众治病钱”主题,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制海报、拍摄视频、警示培训、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广领域、全方位的宣传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创作“医保监管数来宝”微视频,被国家局刊发,在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发布监管信息23篇,在信用中国(山东)官网发布信息3篇,营造全民参与监管的浓厚氛围。三是推行医保政务公开。定期公开医保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和解读,扎实做好区政府工作报告、改革任务或民生举措的任务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公开部门职能、三公经费、办事指南等,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一是树牢法治思维,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论述,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述心得,谈体会,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学习《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做学法、遵法、守法的表率。二是构建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三层抓”格局,全面落实“上下联责、专岗专责”的联动责任制,真正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三是抓牢抓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基金监管、医保稽核、医保法律文书等工作,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医保干部法治培训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注重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法》等医保行业内法律法规的多样化培训学习,但法治理论知识系统培训方式较为单一,深度、广度不够,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基金监管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由于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违法违规的手段越来越隐蔽,日常执法时,对执法人员能力要求越来越高,需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智能监管、联合惩戒,切实守牢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聚焦党建引领,矢志遵循“总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医保局将坚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结合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中现实矛盾和实际需要,统筹抓好行政执法、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和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的实际举措,深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
(二)聚焦依法行政,科学谋划“路线图”。以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为主线,在基金监管上突破创新,强化法制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加快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和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欺诈骗保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运用稽核检查、费用审核、“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社会监督等方式,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
(三)聚焦法治宣传,夯实民生“压舱石”。将法治宣传融入到医保业务宣传之中,通过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月、“医保明白人”培训等途径,依托微信公众号、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拓宽法治和医保政策的受众范围;拓展社会监督渠道,聘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担任社会监督员,畅通欺诈骗保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开医保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和解读,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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