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为抓手,始终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医疗保障全领域,有序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主动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带头深学细悟,在全局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二是切实履行局党组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将“法治医保”建设摆在医保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研究部署“法治医保”建设重点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坚持依法履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法律审查制度。完成公职律师单位备案,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等专家的意见,充分利用和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医保”建设过程中的作用。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确保医疗保障各项政策合法有效。二是深入推动服务下沉。以群众需求为着力点,打造“1+23+N”的基层医保服务体系,以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为“主体”,以镇街基层工作站为“两翼”,全力拓展村(社区)、医药机构、金融机构等N个医保服务网点。将异地就医备案等23项业务下沉到镇街基层工作站,统一规范视觉标识,配备专职人员,构建起“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真正实现医保服务群众“零距离”。三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青岛医保等方便参保人线上办理异地备案,保障异地就医群众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提升异地就医结算便利度。全区57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住院、普通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63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普通门诊费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保障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公正执法,营造透明法治环境。一是强化内控管理。制定年度内控工作计划,对经办科室开展内控现场检查,推进应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控子系统,组织相关科室排查疑点信息1684条,处理率和整改率均达到100%,发现问题线索64条。二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大数据赋能智能监管,人脸识别常态化远程监管在院在床情况,借鉴国家、省、市飞检经验,独立开展区内小飞检。推行大稽核模式,全覆盖检查227家定点医疗机构、926家定点药店,对11家定点护理机构进行专项稽核,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定点机构14家,夜间突击检查定点机构9家,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震慑态势。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持证上岗制度,系统内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实现100%持证执法,邀请律师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组织线上答题学法,答题80余次。
(四)大力开展医保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一是加强医保干部法治培训。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学法制度,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全员法治培训,邀请专家、律师开展行政执法以及执法监督授课,结合医保领域行政执法特点强化法治教育,切实提高全局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13期“医保大讲堂”,组织业务骨干培训医保政策文件,真正吃透医保法规;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职工宪法宣誓和宪法学习,引导医保干部尊崇宪法、维护宪法。二是积极开展医保系统普法宣传。持续做好对医保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配套部门规章的常态化宣传工作,发挥条例和配套部门规章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方面的引领规范作用。围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主题,筹办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医疗保障义务监督员参加。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警示培训,结合医保基金监管的新形势及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讲解常见违法违规问题。组织全区1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直播带政策”讲解《说说参保人医疗保险违规的那些事》,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印发宣传材料,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医疗保障全领域。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法治医保建设相关工作,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读本》《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等重要论述,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述心得,谈体会,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召开专题述法会议,并对述法人员现场评议,落实“法治医保”领导责任。二是构建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三层抓”格局,全面落实“上下联责、专岗专责”的联动责任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树立法治思维,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群众利益、推进医疗保障事业。三是抓积极谋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基金监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工作,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法治理论知识系统培训方式较为单一,深度、广度不够,有待进一步拓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二)法治宣传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学法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法治宣传的形式需进一步创新。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二)提升工作质效,强化职能履行。实施医疗保障便民服务提升工程,提升医保工作站(点)运行质量,确保下沉业务规范办理;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范围,拓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支付率,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利度。强化医保经办内控管理,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医保经办风险防控工作,定期筛查经办漏洞、制定防范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应用医保信息平台内部控制子系统,定期筛查医保经办业务疑点信息,实现医保业务实时监管。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评价,聚焦12345、速诉办等公众诉求办理关键环节,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实现“未诉先办”;以新市民政务服务大厅搬迁为契机,全面落实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推动征缴待遇业务“一窗受理”,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坚持法治引领,强化监管执法。点面结合,对住院、社区定点机构全覆盖检查,对双通道药店、门统、门慢、长护开展专项稽核;常态化开展区内小飞检,根据基金规模大小定期调取数据,逐步覆盖全区住院定点机构;规范化实施行政处罚,对飞检、日常监管发现的涉嫌违法案件,依法依规办理;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与公安、纪检衔接机制,形成部门协同监管格局,构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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