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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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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安监部门精心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强化依法治安,推进社会共治,全面管控风险、治理隐患,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28人,同比分别下降60.9%和33.3%。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提高认识抓安全。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靠前指挥、一线督导,几乎逢会必讲、反复强调;各分管领导坚持带队督导检查,充分履行“管行业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全面管控风险、治理隐患;区财政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安全生产环境实现整体提升。

  (二)党政同责抓安全。率先实行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体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主任”,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等党委部门纳入成员范围,夯实“党政同责”的组织保障体制。今年以来,党政主要领导先后80余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批示,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电视会议70余次,研究解决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两个体系”建设、危化品综合治理、非法加油加气专项整治等重要问题。建立了区领导包镇街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定期带队到包片镇街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监难题。

  (三)上下联动抓安全。认真落实“安全月”“安全周”制度,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年初,管委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基本实现区、大功能区、部门、镇街、村居、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覆盖。明确中央三级以上和省二级以上企业以及市直企业,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对口监管和执法,推动“三个必须”落到实处。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日常考核、事故考核、一票否决、综合考核“四重”考核体系,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高事故扣分值,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安全风险实行“一票否决”。

  (四)企业主体抓安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对9421家生产经营企业推行“实名制”监管。制发了《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实施停电的规定》等文件,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新修订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大幅提高奖励额度(对举报一般事故隐患或轻微、一般非法违法行为的,由以前最高奖励500元提高到2000元;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特别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最低奖励2000元,最高奖励30万元),鼓励群众举报。奉利主任对此高度重视,专门部署,财政部门将去年安全生产行政罚没款1001.14万元返还安监执法局,充分保障有奖举报资金。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区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达到571家,所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二、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成立了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发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三个结合”“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与百日攻坚治理、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快严”紧急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统筹推进、压茬进行、同步落实。

  (一)严格执法检查。一是领导带头查。由区领导带队,分10个专项督查组,对危化品、交通运输等九大行业领域,重点对责任制落实、监管执法、“两个体系”建设、专项治理、应急管理、企业自查自改、特别是各类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由本单位领导带队,选定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同步开展督导检查。二是部门合力查。充分发挥区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协调区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城建、市场和质量监管、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及各镇街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整治等多种形式,全力抓好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跟踪督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并将大检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积极构建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区安办先后召开5次协调会,积极推进。三是企业自主查。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指导标准》,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行整改闭环管理。3290家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网格化”系统自查自纠隐患1.4万余处;组织15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交互检查,相互查找问题共同提高。

  (二)彻底治理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在从严处罚的同时,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等刚性执法措施。大检查以来,全区共聘请专家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查改各类隐患4600余处,查处非法违法行为1200余起,罚款230余万元。对前期省、市督查和交叉执法检查发现的1033处隐患整改情况和挂牌督办的8处重大安全隐患逐项进行“回头看”,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依法关闭取缔。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经过检查整改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在顶格上限处罚的同时,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已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等“三停”单位145家,临时查封火患单位40家,拆除冲天炉21座,关停化工企业3家。

  (四)实施联合惩戒。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一律处以10~50万元的罚款,同时由公安机关进行警示约谈。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及时将失信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信息录入全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予核准新增项目,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取消政策性资金等,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大幅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敢违法、不愿违法,先后将17家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五)严格问责曝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13起工商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罚款522万元,对9名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3人移交司法机关,6人给予行政处罚。突出问题导向,主动揭短亮丑,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设立“安全生产在行动”专栏、“安全生产曝光台”,广泛宣传教育,强化隐患曝光,先后曝光非法仓储物流企业、隐患及事故单位34家。开展了隐患暗查暗访,制作了《安全生产隐患纪实片》,将52家隐患单位190项安全隐患在区第五次安委会上公开曝光,对曝光企业跟踪督办,立案处罚29家、罚款40万元。针对“6.1”加华化工闪爆事故,组织全区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区政府分管领导对事故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进行约谈。

  三、强化科学管控,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深入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抓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这个关键,全力推进《黄岛区标本兼治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实施,强化督导、督查,深化25个方面118项重点防控措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

  (二)着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督促企业依法对标达标,组织企业排查风险点8099个,逐一进行风险分级(一级6个,二级150个,三级1340个,四级6603个),落实管控措施,向社会及企业员工公告警示;开展企业分级挂牌、分类管理,挂牌企业4000余家;选树省级标杆企业4家、市级22家、区级182家,以点带面,强力推进,208家省、市、区标杆企业按要求全部完成。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大快严”、 “百日攻坚”等集中行动,严格落实“两个必罚”(应直接处罚的必罚,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必罚),各执法部门累计检查企业1.4万余家次,排查整改隐患6万余处,行政罚款8000余万元(其中区安监部门1~12月份,已立案处罚268起,罚款1765万元,立案起数和罚款数远超去年全年的187起和1001万元,处罚起数和罚款数均列全市第一位),挂牌督办重大隐患8处,责令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204家。集中开展“五项整治”,危化品领域,明确9个方面、37项重点整治任务的责任部门、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实施涉港危化品“禁、限、转”综合治理,全面禁止第2~6类共1562种高危险货物进出口作业;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责令暂时停产整顿“差”评企业59家,全部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停产停业的拉闸断电,同时组织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做到整改不到位不复工、处罚不到位不复工。期间共查处各类隐患454项,立案处罚43起,罚款58万元,关停3家;积极打非治违,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邀请媒体参与,多次开展突击检查,累计查扣危化品3278吨,罚没380.6万元;建设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港口等部门单位对进区危化品运输车辆联网管控。开展非法加油加气专项整治,专门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部门职责,形成了区安委办牵头,区公安、工信、综合执法、市场和质量监管、交通、城建等共同参与的查处机制,实现了对非法加油加气这一顽疾的全链条管控、全过程监管。消防领域,检查各类单位场所7000余家,整改火灾隐患1.2万余处,罚款370余万元;采取电气检测、强制更换已老化或达到使用年限的电器设备及管线等措施,督促各类单位场所安装烟感探测器1000余个。城建领域,建立市场信用考核扣分制度,实施“行政处罚、停工整顿、清退出区”三步工作法,着力解决违法分包转包、未批先建、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累计检查在建工地1600余个,提出整改意见7600余条,停工处罚建设项目145个,罚款315.8万元,扣除信用考核分1538分。道路交通领域,对辖区重点道路和交通事故多发点、危险路段重点排查,共整治道路安全隐患465处;在全区重点路段设立10个道路交通检查站,对过往大型货车、危化品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39792辆车辆和36556名驾驶人实施重点监管。代步车领域,实行流动错时执法,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法载客等违章行为,共查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2200余辆,有效规范了道路交通和客运市场秩序。同时,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照单检查、照单处罚,先后开展了冶金铸造、高处坠落、渣土堆场、防溺水、手推车等专项治理,实现整治一个领域、规范一个领域、提升一个领域。

  (四)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发了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管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功能区、各镇街、管区和19个重点行业领域责任单位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分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区领导带队集中督查、政府全面组织检查、区安委会综合督查四个阶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刚性执法、铁腕整治,严管重罚,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区生产安全。目前,大检查正在进行中。9月27日,区委第23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区安监执法局《关于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汇报》,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强化社会治理,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建立依法治理体系。在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参与、诚信奖惩、应急救援、司法保障等七个方面,建立了相互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人大、政协将安全生产列入执法检查、视察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依法治理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强化司法保障,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区安全生产审判庭、检察室,受理、查办和审判安全生产案件。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已对17家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检察机关查处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6起;审判机关审理审查涉及安全生产案件30余起。近期,工委政法委会同区安委办又拟定了《关于完善落实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依法治安,提高执法效能。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双查”机制和事故调查“三同时”、结果运用“四一律”制度(“三同时”即: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处置与媒体曝光同时进行;调查取证与成立事故调查组同时进行;责任人控制与责任单位暂时停产停业同时进行。“四一律”即: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由宣传部门进行媒体曝光;一律由市场监管部门纳入商事主体信用体系管理;一律由公安机关采取控制措施;一律由安委会办公室将事故情况函送公司总部),严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整合综治、城管、安监、公安等部门力量,构建起“大安全”的社会治理体系,新区设立100个社会治理工作站,并将全区划分为企业网格、城市网格、村改居网格、农村网格和特殊网格五种类型1549个网格,每个网格至少配备5名网格员,开展全天候巡查,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实时上传、快速分拨、及时整改。整合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18条投诉热线,组建公众投诉受理处置指挥中心,实现“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今年以来,通过网格化巡查,累计排查治理一般隐患2.8万处。

  (三)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建立了区应急委、应急办、专项指挥部、街镇、企事业单位5个层次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制发了《突发事件信息接报与处置工作流程》,对56项区级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在危化品、油气管道等重点领域建立了16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专(兼)职人员1000余名,建成67个社区微型消防站。截至目前,已完成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桌面推演45 个,督导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组织各类预案演练160余次,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油气管道泄漏事故、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不打招呼”的紧急拉动演练。创新建立值班长工作体系,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委常委担任总值班长,区安监等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值班长,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值班主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前期指挥处置”,实现与专项应急指挥部“专业化指挥”的无缝衔接。建立了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区级专项应急预案设立至少 2 名现场指挥官,负责突发事件现场专业指挥处置工作。投资5亿元,建设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青岛基地,依托青岛炼化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了危化品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通过现场教育、模拟追责等方式,对各级干部、企业负责人和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今年以来,累计培训2.6万人次。制作防有限空间中毒等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片8部,在全区1200余辆公交巴士上循环播放;开展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巡回播放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受教育人数超过2.5万人次。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作用,建立50多支安全生产志愿者、义务监督员队伍,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维护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改革创新,有效破解安全监管难题

  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着力解决安全监管层级过多、力量分散和压力传导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一)优化安监执法体制。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权限下放,将安监执法中队从10支扩充至21支;理顺区与大功能区、镇街执法监察体制,厘清职责边界,实施镇街派驻和分片监管,实行镇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执法监察一体化运作;对青岛开发区、董家口经济区实施委托执法,使责任在一线落实,隐患在一线消除。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制。在危化品、建筑施工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成立专业委员会,强化行业领导。创新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巡查制度,在区安委办设立4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对功能区、街镇、行业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巡查,倒查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单位机制,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1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列入重点关注单位,并作为安全生产巡查的重点对象。

  (三)建立健全长效化工作机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出台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业化检查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社会服务机构和相关专家共同参与安全治理。出台了《黄岛区保障镇街安全生产经费实施办法》,区财政每年给予镇街30~60万元不等的安全生产补助资金,用于购买社会化服务、“两个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目前已发放1140万元。建立属地镇街“全域覆盖、实名监管、双月一查”工作机制,出台了实施意见,各镇街将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每两个月全面检查一次,并建立台账。截至目前,各镇街(管区)已摸排生产经营单位22455家企业,建档21463家,建档率达到95.6%;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3862家次,排查隐患数量51672个,整改隐患46422个,隐患平均整改率为89.8%。健全安监岗位激励关怀机制,提拔使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干部;对安全生产辅助管理人员实行七级岗位管理,激发队伍活力。

  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尽管我区总体保持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与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与当前依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在安全监管上还有差距。我区安全生产点多、线长、面广,危险化学品储量大,特别是蓬勃发展、面广量大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给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给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在对中央驻区企业的安全监管上,也存在着鞭长莫及、力不从心等问题。安全生产的专业化、职业化监管水平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安监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还需要一个过程。个别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有盲区,非法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制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二是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差距。近年来全区发生的工矿商贸事故,90%以上是由于企业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行为不规范、违规违章造成的,大部分事故受害者同时也是肇事者。一些企业自查走过场,应付了事,甚至抵触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在基础能力建设上还有差距。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企业装备建设相对滞后,存在一些隐蔽性致灾因素,特别是开发区经过30多年的开发建设,一些基础设施老化,安全事故防不胜防。安全文化建设不够深入扎实,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安全防范、安全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等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在责任落实、监管体制、激励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确保国家、省、市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严防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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