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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索引号 753720250403094650
  • 成文日期 2025-04-01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1
  • 政策咨询部门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 生效日期 2025-04-01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989103
  • 失效日期 2025-06-30
  • 有效性 失效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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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厂中厂”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推广先进安全管理理念和实践方法,全面提升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自查检查指南〉的通知》(鲁应急函〔2024〕18号)、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青西新安〔2024〕5号)要求,新区安委办制定了《“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联系人:陈嘉     电话:86890596)  

    青岛西海岸新区“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新区“厂中厂”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自查检查指南〉的通知》(鲁应急函〔2024〕18号)、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青西新安〔2024〕5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实施计划》(青西新应急字〔2024〕27号)、《关于开展工贸行业老旧厂房(仓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企业自治、部门监督、分级分类、系统推进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开拓创新、先行先试;坚持实事求是、担当作为,切实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目标任务

    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要求,重点围绕“四到位、五从严、六必究”15 个重点事项进行集中整治和量化提升,以有效提升“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效能和本质安全水平为根本目标,实现四个转型升级,即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履责向主动尽责转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检查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夯实“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确保2025年底前所有“厂中厂”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提升工程达标,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管控“双体系”建设融合发展,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组织实施 

    (一)摸清底数,构建责任体系(4月1日至4月20日)

    各大功能区、镇街要成立“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专班,摸清辖区内“厂中厂”企业底数(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安全生产现状,建立台账;要建立“政、企、服”三方责任体系,签订监管部门、厂房出租方、承租方、专家队伍等四方目标责任书;要建立实行“包干到人”制度,明确每一个企业大院的政府监管人员和专家队伍责任人,做好督导帮扶工作。要督导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分别建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各自明确1名安全生产“明白人”,形成大院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统筹做好整个大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照达标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管控“双体系”建设。4月10日前,各大功能区、镇街要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辖区“厂中厂”企业基本情况台账(详见附件1)和目标责任书pdf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二)专业培训,提升履职能力(4月21日至4月30日)

    新区安委办将组织两期专业培训,第一期面向各大功能区、街道监管人员和专家队伍,由新区安委办和胶南街道相关人员授课,教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照达标工作目标任务和督导帮扶重点,分享胶南街道“厂中厂”企业专项整治先进经验做法;第二期面向企业大院出租方和承租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明白人”,由新区安委办相关人员授课,教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照达标工作目标任务和安全生产相关重点工作。

    (三)对照达标,控风险治隐患(5月1日至5月31日)

    此次量化提升工程的重点是“厂中厂”出租方要参照工业园区管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安全生产“物业化”、“封闭化”管理制度,对大院进出人员、车辆、电器线路、消防设施、应急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月、重点时段,由出租方安全生产“明白人”组织承租方安全生产“明白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形成检查整改台账,实施隐患闭环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对可能产生相互影响承租方生产安全的行为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建立定期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出租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厂区应急疏散演练。要严格管控、及时纠正承租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层层转租行为。

    此次量化提升工程的核心是“厂中厂”企业对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自查检查指南》(详见附件2)进行对照自查整改达标。各大功能区、镇街和专家队伍要加大帮扶服务力度,对规模较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或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要督导其逐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自查检查指南》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部对照达标;对规模较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或安全生产风险较小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要结合实际,重点督导企业从全员责任制、教育培训、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危险作业管控、应急演练、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等方面进行对照自查达标,切忌“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典型示范,找差距创特色(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大功能区、镇街要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创妙招,出实招;要大力培树典型,并采取观摩方式,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6月份,区安委办将组织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召开“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观摩会,采取“随机选”方式,分别对黄岛、辛安、红石崖、灵山卫、隐珠、珠海、滨海、铁山街道1家“厂中厂”企业大院进行观摩,互相对比,取长补短。

    四、有关要求

    (一)深入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把“厂中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作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重心,进行周密研究部署抓好推动落实。要坚持真抓实干,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面谈交流等方式,确保部署落实到每家企业。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坚持“以企为本”,把最放心的人放在最不放心的岗位,切实增强服务质效,维护良好营商环境;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一院一策”、“一企一策”,切忌“一刀切”,“走形式”。 

    (二)注重示范引领。各单位要注重抓创新、抓示范,从不同行业、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新机制、新办法、新举措,选树“厂中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照达标典型企业;要通过创新试点、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各类企业互查互比、互学互评、互促互进;要将“厂中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列入安全生产督查激励、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激励先进、惩戒后进。对工作认真、担当尽责、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个人和企业,要予以通报表扬,激励引导各个方面创先争优。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厂中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完善媒体通报曝光制度,将“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纳入主流电视媒体安全生产专栏宣传重点,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定期通报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反面案例;要借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共建共享新格局。 

    (四)严格督导调度。各级安委办作为推进“厂中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的责任单位,要综合运用督导检查、暗访检查、提醒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各级开展情况实行量化调度、量化通报、量化评价、量化排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步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施定向督导和帮扶,务求取得实效,请各相关大功能区应急管理部、各镇(街)应急办对接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自查检查指南》的通知鲁应急函〔2024〕18号.pdf

    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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